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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监察携手检察打击公益犯罪

2018-06-22 13:12 来源:人民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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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纪委监察委、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会签《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实现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新局面。

广东省中山市纪委监察委、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会签《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实现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新局面。

根据实施办法,中山市纪委监察委在办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发现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通过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强化对行政部门的督促履职、责任追究监督。中山市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的,将移送中山市纪委监察委处理。

中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黄远通介绍说,实施办法出台后,中山纪委监委将与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同向发力,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强化问责追责,增进公益保护实效。广大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中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祥考指出,实施办法是市监察委、检察院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合力保护公益,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创新举措,也是在广东省率先推行的新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实现公益诉讼工作双赢、多赢、共赢。(记者 章宁旦 通讯员 韦磊 邓颂安)

 
 
(责编:秘晓月(实习生)、陈羽)

初审编辑:张秋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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