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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

2019-08-27 16:01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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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通知》明确把在编检察干警、聘任制书记员等检察人员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是否存在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是否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是否存在兼任律师、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有偿中介活动。

  近日,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通知》明确把在编检察干警、聘任制书记员等检察人员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是否存在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是否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是否存在兼任律师、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有偿中介活动,是否存在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领导干部管辖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通知》要求,此次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在强化学习教育阶段,选取检察系统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的典型案例,认真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让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认真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全院检察人员认真填写自查自纠清单,作出书面承诺,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确认后,向纪检组报备。在强化数据比对阶段,纪检组会同有关行政机关运用大数据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垫江县检察院党组要求班子成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作出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和承揽工程等廉政承诺。纪检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发现漏报、瞒报等情形,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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