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向小区居民了解情况
天宁:走访张塘桥整改情况
武进:法治宣讲“女童专场”
5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首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暨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会在常州外国语学校举行。据悉,这是常州市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切实举措之一。
不光是要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今年4月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依法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告诉记者,仅2018年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共发出1176份检察建议,被采纳率达98.5%。“运用检察建议强化法律监督,既要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管理、督促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也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人大的支持,与被建议单位等多沟通多交流。”葛志军说。
提升质量,建议更刚性
“我从事了多年的综合行政工作,今年4月重回业务部门,让我感到挑战满满、激情满满。”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芮东生说。“最近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的一起‘毒垃圾’案件,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当时小区业主们反应强烈,在办案组的努力下,我院迅速应对,最终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2018年下半年以来,新北区某小区业主石某擅自占用地下车库架空层公共区域堆放大量化工原料三聚氰胺模塑料。其他业主发现这一情况后与物业沟通或投诉,未果。今年6月,石某组织工人穿工作服、戴口罩在地下室从事相关作业,小区业主看到后,怀疑他们“穿防化服、戴防毒面具,从事有毒化学产品生产作业”。这一消息在小区业主QQ群扩散后,立即引发当地群众的普遍恐慌。6月16日,一位业主在当地论坛上发帖,反映小区内疑似堆放有毒有害物品,阅读量短时间内达到2万余次,并有业主报警。
6月17日一早,新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获悉线索,迅速联合公安、安监、社区等组成调查小组,于当天下午实地查看情况。经调查得知,石某系某公司负责人,为了节约化工原料的存储成本,考虑到小区地下车库阴凉避光,他对架空层动起了“歪脑筋”。三聚氰胺模塑料是以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为基材,以木浆、矿物质为填料制成,系无毒无色无味的新材料。
鉴于该事件的发生对小区物业管理、小区安全指数、小区房产估值等多方面产生不良影响,6月27日,新北区检察院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当事人依法予以处罚,并组织专项排查,针对擅自占用小区物业共用部位的乱堆放行为和消防安全隐患,以及物资、人员出入小区的登记、监控、巡查等管理漏洞做到举一反三,制定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本着“让事件见底,让群众放心”的工作态度,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特意邀请两名小区业主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约谈石某,在石某积极配合清运化工原料的同时,第一时间让其他业主了解事件进展,并请业主代表协助检察干警向其他业主作相关解释说明。芮东生说:“在释法说理阶段,因为有业主代表的协助,事件相关的舆情得到很好的控制。”
芮东生告诉记者,近日他们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在回访中,我们了解到,相关主管部门已经联合街道、物业公司等,详细研究管理漏洞,让门禁更严、设施更齐、小区更安全。”
记者进一步了解得知,近年来,为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新北区检察院积极创新方式方法、主动作为。一方面,在制发检察建议的过程中,一字一词一标点都反复推敲,做到依法、规范、具有可操作性,这样一来,检察建议的制发质量就有了很大提高。另一方面,针对送达环节行政机关可能提出的疑问,该院全力做好预案。芮东生说,“在监督的具体问题上,我们必须做到详细了解、深入研究,起码要算得上‘半个专家’才行。”此外,该院做到“一案四回头”,在两个月的检察建议回复期内,每两周与相关部门联系一次,在跟进和督促的同时,及时了解相关部门的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检察建议送后服务”。“这样能让行政机关更好地感受到我们的司法真诚,也提升了他们对检察建议的重视度和满意度。”芮东生说道。
检察建议还要敢啃“硬骨头”,对此,该院分管副检察长蔡亮亮深有感触:“‘不取易舍难、不避重就轻’是我院始终秉持的司法理念。案件越棘手,越要耐心研究、吃准吃透,争取院领导、地方政府等各方支持,为行政机关提供可行性建议,做到双方充分讨论,逐步达成共识,使其真正体会到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检察机关的履职决心。”
主动作为,建议更精准
常州市天宁区,因有1300多年历史的“东南第一丛林”天宁寺坐落其间而得名,辖区内有历史文化遗迹多处。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文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部分文物遭到破坏。今年以来,天宁区检察院把文物保护列为重点工作之一,以检察干警分片区走访、检察建议及时跟踪、组织志愿者共同服务等举措,花大力气保护好历史留给后人的财富,为天宁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焦溪古镇申遗提供司法保障。
位于天宁区郑陆镇的张塘桥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建造,是一座由金山石搭建的石板桥,已有百余年历史,于2013年被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年3月下旬,天宁区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发现张塘桥存在台阶上杂草丛生、桥头石块松动、两侧河水漂浮垃圾等情形。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郭联想立即带领同事到现场核查情况,并以照片、视频等方式保存证据,回到院里后立即整合相关数据和资料,确认责任归属。经院领导批准,他们向文物保护的相关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文物保护、管理方面加强保养、环境治理等工作,防止人为和自然破坏,协调开展有关保护、修复的试验研究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在落实整改的同时,还加强新媒体宣传力量,开设微信公众号“大美郑陆”,号召广大群众重视文物保护,珍惜历史遗迹。郭联想告诉记者:“我们的检察建议发出后,‘大美郑陆’公众号还制作了《我在郑陆保护文物》的原创专题策划,通过志愿者联合行动带动了周围群众共同努力,之前治理欠佳的张塘桥周边已经逐渐变成这里值得一去的旅游景点。”
澄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房顶瓦片脱落,飞虹桥存在停放机动车现象,历史文化街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次次走访,一处处调研,天宁区检察干警为保护文物花心思、下力气。“这些历史文化遗迹都是我们的‘不可再生资源’,我们不仅要敬畏,更要保护好。”郭联想深有感触地说,“有关行政机关都很配合我们的工作,因为大家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把天宁打造好、守护好。”
多措并举,建议更有效
近年来,武进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重视检察建议科学制发和刚性落实,通过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为辖区百姓生活祥和安康打造一流检察产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结合未检工作,该院先后发出“打击非法雇用童工”“防范性侵”“严禁未成年人进出娱乐场所”等检察建议,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18年4月18日,该院分别向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引导未成年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家庭教育,提醒家长构建好家庭监护防线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教育局加紧德育课程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和课堂主阵地作用,加强健康教育课和德育课教学。同年6月,辖区一所学校按照教育局的安排开展防性侵法治教育课程期间,德育老师以案释法,通过PPT、动漫等方式,向同学们讲解如何保护自己、如何拒绝危险行为。课后,11岁的小梦(化名)鼓起勇气跟老师说了父亲的一系列行为,并在老师的帮助下报了警。
原来,2017年至2018年期间,小梦的父亲李某先后多次性侵小梦。父亲的恐吓和威胁,让年幼的小梦既害怕又不敢反抗。直到在学校听了法治课,她才发现父亲的行为可能已经触犯法律,于是伸出了求助的小手。经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13日,武进区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11月30日,法院依法撤销李某对小梦的监护权。
据悉,收到检察建议后,武进区教育局还专门建立了在线教育平台,内含“滴滴学堂·童蒙养正”App、武进区可视化法治教育资料库及各类法治读本等。日前,武进区检察院检察官打电话给区教育局进行回访,该局相关负责人反馈,App不断补充完善内容,为各年龄层青少年儿童提供适宜的健康教育读本,努力通过亲子阅读、师生阅读等帮助孩子养成阅读习惯,体验阅读乐趣,从而丰富孩子们的健康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