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2月22日讯 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第三检察厅作为新设的机构,因与国家监察委员会进行工作对接,负责职务犯罪案件在检察环节的相关工作,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2月21日,第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介绍了第三检察厅组建以来的情况,揭开了第三检察厅的神秘面纱。
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记者:第三检察厅作为新设立的机构,它的具体职能是什么?负责哪些工作?
尹伊君:第三检察厅是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主要负责办理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对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的业务进行指导。同时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记者:第三检察厅职能任务的政治性和业务性都很强,在负责筹建第三检察厅的过程中,着重做了哪些工作?
尹伊君:第三检察厅的职能任务,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集中体现。最高检党组和政治部为第三检察厅配备了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一批素质高的优秀干部。在具体负责筹建工作的过程中,重点强调了以下六项工作:一是狠抓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意识。三是重视支部建设,强化党建工作。四是突出业务建设,强化对下指导。业务工作是第三检察厅的核心和重中之重,我们既要办理好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也要认真做好业务指导。五是抓好纪律建设,强化组织观念。六是强调廉政建设,强化风险意识。
抓好人才培养
善于用案例说话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在队伍建设方面,第三检察厅开展了哪些工作?
尹伊君:第三检察厅是新成立的厅,队伍建设从一开始就要杜绝歪风邪气,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院党组和政治部为第三检察厅配备了一批素质高、年轻化、专业化、朝气蓬勃的干部,我们要将这股“精气神”保持下去,一以贯之地用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要从严管理,确保队伍建设持续向好。具体来说:
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严守纪律的队伍。我们办理的都是重大敏感复杂的案件,政治性、专业性要求高。这就要求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业信仰,保持绝对忠诚;要严守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和规范,确保办案质量。
建设一支不断探索、刻苦钻研的学习型队伍。要注重总结工作规律和特点,对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的规律及发展趋势、党风廉政建设发展阶段、管理水平等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准确研判,为党中央和院党组决策提供参谋意见。要对新形势下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职务犯罪案件认定事实、审查判断运用证据等方面遇到的新问题加强研究。
建设一支讲团结、讲奉献、有凝聚力的队伍。领导班子要带头搞好团结,发扬民主集中制,为全厅干部做好表率、树立榜样。
记者: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检察长提到,定期梳理发布指导性案例,善于用案例说话。在指导性案例发布方面,第三检察厅作为检察机关专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部门,有什么考虑?
尹伊君:“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按照最高检党组的工作部署,我们计划在2019年搜集、发布一批有指导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例。这其中,既要有依法从严,反映有腐必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案例,也要有依法从宽,反映罚当其罪、争取更好社会效果的案例,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既要有解决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实体疑难问题的案例,也要有解决诉讼程序方面问题的案例,充分体现我们对法律适用问题的把握。同时,还要将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发挥的作用、检察机关的特色体现出来,以案代训,以案促学。
建立高效顺畅的监检衔接机制
记者:监检衔接是否顺畅关系着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第三检察厅在监检衔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接下来有什么举措?
尹伊君:第三检察厅成立后,我们已经多次与国家监察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在工作层面上形成了一些共识,衔接配合比较顺畅。
我们的总要求是,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前提下,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解决衔接问题,多协调沟通,多人来人往,多商量,多提建设性意见,逐步建立起更明确、严格的办案规范和程序,推进监检衔接的规范化、制度化。
目前,我们已经着手规范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的相关工作。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的部署,我们也在总结分析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退回补充调查情况等相关衔接工作。此外,对于职务犯罪涉案款物的移交处置、案件的管辖等问题,也在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研究。
记者:2019年第三检察厅有什么工作展望?
尹伊君:2019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党对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加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力度,加强监检衔接和配合,建立健全规范、通畅、高效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共和国70周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