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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多靠耐心解

2019-02-19 17:5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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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案件,很多时候会遭到误解,一开始我觉得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问心无愧就好,但后来我改变了看法,司法是“独角兽”,但不是“独行侠”,有误解就要及时解决。

  鲁网2月19日讯 审理案件,很多时候会遭到误解,一开始我觉得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问心无愧就好,但后来我改变了看法,司法是“独角兽”,但不是“独行侠”,有误解就要及时解决。

  前段时间,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让我有很深的感触。黄某因事故受伤,她要求误工费按城镇标准计算,可她是农村户口,证据显示每月工资只有1030多元,离4万多元一年的城镇平均收入水平相差太远。如果能调解结案,保险公司自愿给的误工费、护理费比城镇标准略低,但比她的收入高很多,赔偿也更快。

  和黄某的法律援助律师一起对其解释了许久,她表示愿意调解。但后来计算医疗费时又出现了新的争议,她坚决要求判决。

  我只好又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已经过了下班时间,考虑到黄某腿脚不便,我又继续做调解工作,此时,驾驶员和保险公司也不想再跑一趟了,于是拟好了调解协议让他们先签字。我特意和黄某说:“你没签字,一切不作数,你回去再想想,实在想不通你打个电话就给你出判决。”

  结果下午刚上班,立案庭就来了电话,称“黄某要信访,说你处理不公正……”尽心尽力为她着想,却遭投诉,我感到特别委屈。

  我到信访接待室又解释了几遍,无效,她父亲表示计算数额没错,但是他不能当家。我说:“你让她丈夫来吧,我在这儿等。”

  终于,等把计算方法以及赔偿标准又向她丈夫解释了两遍后,他表示明白了。一家人都表示感谢和抱歉,签了字满意地走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应当努力的方向。因为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文书中,还要融化在群众的心里。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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