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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与黄牛勾结组织考生作弊

2019-01-25 14:53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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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至驾校管理人员,下至牵线黄牛,彼此相互勾结,分工明确,组织参加驾驶证考试的考生作弊,从中牟利,涉案金额20余万元。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对徐某、鲁某、朱某、胡某4名嫌疑人提起公诉

 

  鲁网1月25日讯 上至驾校管理人员,下至牵线黄牛,彼此相互勾结,分工明确,组织参加驾驶证考试的考生作弊,从中牟利,涉案金额20余万元。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对徐某、鲁某、朱某、胡某4名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8年7月3日,民警在一驾校考点内发现两名穿着特制考试作弊衣服的男子。经进一步审查,发现该作弊事件背后是一个上至驾校管理人员、安检工作人员,下至牵线黄牛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

  “我之前在其他考点参加过两次科目一的考试,都没有通过,后来通过介绍,找了一个黄牛,说是支付1100元就可以通过考试。”据现场被抓获的作弊考生供述,考试前,黄牛会帮其穿戴好考试作弊专用设备。在考试时,只要把针孔摄像头对准电脑屏幕,耳机里的人会告知准确答案。

  经查,徐某系涉案驾校驾驶证科目一、科目四考试的负责人。2017年9月,徐某认识了黄牛胡某,并和驾校另外两名工作人员朱某、鲁某,共同帮助考生作弊,并从中牟利。其中,胡某负责招揽学员提供作弊设备。朱某负责发放号牌、打印考试成绩单,鲁某负责考生安检、现场监考等。4人相互配合,为作弊考生提供便利条件,经查,4人组织作弊涉及考生人数至少达1000人。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朱某、鲁某、胡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组织考试作弊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最高刑期达七年。作为考生,应诚信应考,切忌妄图走捷径通过驾驶证考试。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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