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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关:深耕主责主业 厚植检察为民

2018-12-13 16:24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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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责主业,完善部门配合,有效提高案件指控力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扫黑除恶决策部署,该院在侦监部、公诉部分别成立扫黑除恶犯罪案件审查组,在审查批捕阶段联合公诉部门对此类案件提前介入,共同提出继续侦查取证的意见,将引导侦查职能向后延伸。

 

                                              精神抖擞的兰州城关检察人

  鲁网12月13日讯 多年来,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坚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辖区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上有作为;在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民利上有进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上有举措;在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平正义上有成效;在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上有形象,是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司法队伍。

  站在新的起点上,时代赋予了检察机关新的使命,新的挑战。凝聚正能量,谱写新篇章,希望城关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找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正确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把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 韩显明

  今年以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出的“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要求,重新诠释诉权内涵,以专业化细化诉权分工,从大控方合力的要求出发,充分发挥公诉、侦监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打通案件质量的传递通道,着力解决审判标准不断提高和侦查质量略显薄弱的核心矛盾,将不断提高的证据标准和审判要求及时传递给侦查机关,并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扫清案件质量传递过程中的违法障碍,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从2016年至今年10月,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5825件732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991件901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644人,不捕率为22.25%;提起公诉6168件7811人,起诉率为86.62%。

  聚焦主责主业,完善部门配合,有效提高案件指控力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扫黑除恶决策部署,该院在侦监部、公诉部分别成立扫黑除恶犯罪案件审查组,在审查批捕阶段联合公诉部门对此类案件提前介入,共同提出继续侦查取证的意见,将引导侦查职能向后延伸,切实保障了涉黑、涉恶、涉农、涉民等重大、疑难、复杂犯罪案件的顺利侦办。

  2017年12月,该院被指定为兰州市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及邪教犯罪案件审查起诉集中管辖基层院。该院公诉部成立了环境资源类案件审查组、邪教案件专案审查组,共受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2件28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9件11人;受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5件23人。面对首次跨行政区划集中办理,该院深入总结有效措施,对于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探索出了“五个一”工作模式,即建立一套跨行政区划办案机制、形成一套统一的司法标准、培养一支专业化办案队伍、提交一份破坏环境犯罪年度报告、创设一系列参与环境治理的工作方式,为集中管辖办理案件积累了经验,作出了有益探索。

  为适应“捕诉一体化”的检察体制改革要求,将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提前到审查逮捕环节,该院选调优秀公诉人员到侦监部门交流工作岗位,把公诉案件审查证据的理念带到侦监办案中,让侦监部门的检察官主动以案件逮捕后能否起诉的标准审查证据。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邀请公诉检察官参加,集思广益、补强证据。这种做法不但提高了侦监部门办案人审查证据的精细度,同时还提高了公诉案件的入口质量,降低了审查起诉阶段的退补率,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护航非公企业,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改善优化营商环境

  在加强产权保护、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检察重点工作中,该院设定了一套打击与保护并重的组合拳。一是严厉打击妨害企业合法权益类犯罪。三年来,共审查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86件135人,起诉非吸案件64件158人、组织领导传销案12件17人、合同诈骗案86件96人、挪用资金案4件9人、假冒注册商标案30件47人。用办好案、多办案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了企业、企业家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二是走进辖区企业单位、市工商联、兰州“一带一路”贸易商会,举行送法宣讲活动,受众企业达到50余家;借助本院微信公众号的固定栏目“聚焦侦监”“公诉之声”,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宣传解读加强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家强化产权意识,提高企业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

  服务大局工作,为本辖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工作是甘肃省检察机关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该院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危害脱贫攻坚工作的违法犯罪,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与派驻街道检察室有效衔接,发现、查处危害城区及周边农村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环境、农业生产和侵害广大群众、农民利益的各类犯罪案件44件60人。二是加大惩治经济犯罪、危害民生民利安全犯罪力度。先后与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环保、劳动监察等行政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侦查监督部提前介入,立案监督行政执法案件29件33人,公诉部门向后延伸,与审判机关进行庭前会诊、庭后跟踪,已判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3件3人。三是坚持“少捕慎诉”的司法工作方针。改变过去“构罪即捕,以捕代侦;构罪即诉,以诉代罚”的观念,对于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具有过失、被胁迫、无生活来源等因素或者获得被害方谅解的,依法启动无逮捕必要、不起诉评估程序,从风险、社会效果和诉讼效果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决定是否对其适用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相对不起诉决定。截至目前,该院相关案件不捕率为22.46%,不诉率为5.88%,轻刑率为2.97%,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实现无缝衔接,审查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规范有序

  在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该院在与监察委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中,做到既衔接有序又制衡有效。今年6月,该院公诉部成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组,受理了全市第一起监委移送案件,并在7个工作日内与监委加强沟通协调,完成了证据收集合法客观,移送程序规范有序,审查案件全面完整。截至目前,共受理14件14人,提起公诉2件2人。同时实现对控申部受理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及时高效。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形成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监督合力,共同开创辖区职务犯罪预防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提速增效,深入推进轻刑简案快速办理机制

  该院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2016年11月就开始试行轻刑简办快速通道,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时间,主动启动速裁程序。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运行,并及时总结出经验做法,被上级检察机关在全省推广实践。三年来共办理轻刑快办案件703件708人,占起诉案件的74.6%,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为6个工作日。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在依法高效办理的基础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初审编辑: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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