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19日讯 2016年7月13日晚,由吉林省检察院、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策划的司法改革体裁话剧《风起潮头》在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首演。
5年前,从探索“捕诉合一”第一天起,各方争议从未间断,但长春检察人的探索从未停步。
探索“捕诉合一”,吉林省长春市检察机关经历了四个阶段:
——2013年6月,按照吉林省检察院要求开展调研论证;
——2014年6月,长春市九台区、南关区检察院先行先试;
——2015年9月,试点范围扩大到长春市两级院共16家单位;
——2017年1月,整体推进,全面推行“谁批捕、谁起诉”,严格意义上的“捕诉合一”。
长春市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说:“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提出‘捕诉合一’,这是在新时代的十字路口,作出的一项对检察工作具有长远影响的重大决策。”
“不可能”正在变为“可能”
——办案检察官说
“5天完成百人诈骗案审查逮捕工作。”提到“捕诉合一”,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吕金明首先想到的是办案效率的大幅提升。朝阳区检察院今年办理的“4·08百人网络电信诈骗案”,涉案人员多、证据复杂,该院采取“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经过5天加班加点,不仅完成了94名犯罪嫌疑人的批捕,还对13名嫌疑人决定追捕。“‘捕诉合一’有效整合了办案资源,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缩短了办案周期。”吕金明说。
在“老检察”李雪东的印象里,未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就能起诉的案件是不多见的,如果碰到疑难复杂的案件,那就更不可能了。但是,“捕诉合一”后,“不可能”正在变为“可能”。
不久前,公安机关向李雪东所在的德惠市检察院提请逮捕三起用病死鸡鸡肉加工食品案嫌疑人,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且系跨地区实施犯罪。如果在“捕诉分离”办案模式下,侦监环节办案人进行的是粗放式证据审查,重点把握的是案件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至于证据是否符合起诉和审判标准则不会特别在意。而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下,办案人会主动按照起诉的标准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在依法批捕同时,办案人员详细制作了“继续补充完善证据提纲”,并附了“涉案人员关系图表”,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案件达到起诉条件时,做到了未经退补即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几位接受采访的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表示,批捕和起诉都属于司法审查,“捕诉合一”属于检察机关内部职能融合,从法理上讲没有障碍。“捕诉合一”避免了审查起诉阶段重复阅卷和制作报告,必然会提高效率。同时,“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优化了“繁简分流”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对于会不会提高存疑不捕率的质疑,以南关区检察院为例,“捕诉合一”之前存疑不捕率为16.8%,之后为11.97%,不升反降。
“实践证明,‘谁捕谁诉、负责到底’强化了办案人的责任意识,倒逼其规范司法、公正司法,为案件质量打下坚实基础,也更加契合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初衷。”长春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焦成千说。
双赢多赢共赢
——听听别人说
今年10月11日,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桩非法拘禁案,被告人共有7名,都是东北大汉。开庭前,记者见到该案公诉人——南关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牛婉宁。人如其名,温婉恬静,娇小的她与即将在法庭上面对的7名被告人形成巨大反差。然而,走上公诉席,她的气场却瞬间强大:发问、举证、质证,环环相扣,层层推进,庭审进行得非常顺利。
南关区检察院从2014年开始探索“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作为一线办案人员,牛婉宁用五个“更”概括了心路历程:眼界更宽了、心思更细了、胆子更大了、步子更快了、沟通更顺了!“不是因为权力大、胆子就大,是因为全程亲历更有底气了!”原来,她hold住庭审的自信来源于此。
双赢多赢共赢,除了检察官的声音,那些与他们打交道最多的人,对“捕诉合一”怎么看?
同一个案件只有一个检察官办理,在批捕环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完善证据进行提醒,避免了案件侦查结束的不必要的退补,尤其是避免了错过最佳取证时机。“要知道,案发后立即取证,和两个月后取证,完全是两个概念。”长春市公安分局南关分局明珠派出所警长刘译夫说。
“证据质量明显提高了,检察官在庭审中说理也更加充分,进一步提高了案件的当庭判决率。”南关区法院员额法官孙振霆认为,办案检察官从批捕、起诉两个阶段紧盯证据,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搜集、固定、完善证据,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律师曲利民说:“以前,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我需要分别找不同的检察官,现在不用那么麻烦了,只要找一个检察官就行了,保证了沟通的稳定性和连贯性。”
“别人都说我这个案子得等好一阵子才能开庭呢!没想到不到一个月检察院就起诉了!”遭遇非法行医,导致一只眼睛失明的被害人艾某某说。
你说、我说、他说,在采访中,记者听到的大家共同的感受是,推行“捕诉合一”后,实现了办案效率更高、质量更佳、效果更好。“现在,我们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之间形成了更加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得到认同。”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颖彧说。
关键在人,关键在理念
——检察长这样说
“扎实有效推进‘捕诉合一’,关键还是在人!关键在转变干警的理念,凝聚共识。”盛美军说。
推行“捕诉合一”改革之初,检察机关内部也有不同声音,尤其是在基层院。实行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分设,可以有两个正科级领导职务,如果合并了,无疑是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为此,长春市两级院党组从推进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耐心细致地做了一系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跳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来看待改革。
用什么打开检察官心结?长春市检察机关的经验,可以总结为三个关键词。
——等级晋升。
积极推动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的落实,两级院先后有近百名检察官等级晋升为三级高级检察官或四级高级检察官(相当于正处级和副处级),检察人员的关注点由“科长”逐步转移到“检察官”。与此同时,突出员额制检察官的动态化管理,优进劣退。制定绩效考核方法,实现员额制检察官可进可出,增强危机感。
——权责清单。
制定检察官权责清单,将普通刑事案件批捕权等20大项原本由部门负责人乃至检委会、检察长行使的审核权、决定权下放给检察官,为推行“捕诉合一”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调整业务应用系统后台设置,实现谁批捕的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自动分配至原批捕案件检察官,为“捕诉合一”提供了机制保障。
——内部监督。
放权的同时,同步建立了以“随机分案”为主导的案件分配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关系案”“人情案”产生;以“流程监控”为主要方式的案件程序性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办案过程瑕疵问题的监督、预防和纠正;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要载体的事后监督机制,通过口头交换意见、通知整改、下发通报等方式,及时整改司法办案中存在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从而形成了对检察官司法办案全程的全方位监督;制定出台办法,对检察官不正确行使检察权的案件,进行调查,开展追责,从机制层面倒逼检察官全面正确履职。
“捕诉合一”这样说、那样说,说的都是新时代,新理念,新发展。盛美军告诉记者,在长春市检察机关,实行“捕诉合一”后,检察官的司法理念和思维方式正在悄然发生变化,由改革带来的检察内生动力正在生成。“一句话,‘捕诉合一’搞好了,将形成新的‘检察生产力’,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