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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管这个“闲事”很有必要

2018-06-25 17:51 来源:检察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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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上午,冀中平原腹地艳阳高照,一台台联合收割机伴随着轰鸣声忙碌地游走在泛着金黄色麦浪的田野上。

 

  河北省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走访违建物拆除现场

  6月8日上午,冀中平原腹地艳阳高照,一台台联合收割机伴随着轰鸣声忙碌地游走在泛着金黄色麦浪的田野上。就在这片金黄色麦浪深处,竟然隐藏着一块长约102米、宽约22米的不毛之地。走近仔细观察,这块还算平整的空地上几乎寸草不生,密密麻麻地布满了一层沙砖混合物碎块和农家肥,与周边的麦田极不和谐。

  当天,这块不毛之地还吸引了一群特殊的观众——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阜城县检察院邀请,到一块农用地违建物拆除现场视察走访。

  站在这块空地旁边,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省坤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邢玉坤在听完检察干警详细介绍后说道:“我前几年从这里路过时,这里还是一片好好的麦地,怎么现在就变成了这个样子?这种现象如果没有人来管,时间长了,一旦形成不良的带动效应,农用地不是被用来种粮食,而是乱占乱建,那后果就严重了。这个时候,检察机关来管这个‘闲事’,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马秀峰接着说:“虽然种地有地补和粮补等惠农政策,但与在农用地上建造驾校、停车场等从事盈利活动相比,这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违建者明知违建物存在被拆除的风险,但为谋求私利最大化,不惜知法犯法、铤而走险。对待这种违法现象,检察机关就要敢于挺身而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阜城县政协委员殷三强想起一个故事,为了发展养殖,三个牧羊人聚在一起将他们的牧场划分为四大块,其中三块分别属于各自所有,而第四块则作为公共所有,后来三个牧羊人都不约而同地跑到第四块地上放牧,最后发现他们各自拥有的三块地上牧草长得都很好,而共同拥有的那块地却成了不毛之地。

  殷三强表示,在基层农村,面对公益组织力量相对薄弱甚至缺位的情况,为防止这种公地悲剧现象重演,应更加突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的主体地位,通过办理一系列此类案件,拆除一批农用地表违建物,在社会上形成有土地承包权不能“任性”的良好氛围,决不能使农用地变成“唐僧肉”。

  现场视察走访完之后,该院在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围绕农用地违建物问题的现状、特征、原因及对策等,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在谈到现在农村擅自占用基本农田搞违法建设时,邢玉坤代表结合20多年村支部书记经历,认为这些年一些村确实存在上述现象,其中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大多数为农户占用自家承包地。一方面违建者觉得自己“没有”侵犯别人的利益,另一方面村民碍于情面,再加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往往对违建问题视而不见。

  对此,阜城县人大代表沈山威则认为,在违建问题面前,相关行政机关或部门由于种种原因缺乏执法内生动力,没有形成拆违合力和震慑力,尤其是面对暴力抗拒拆违时,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推进难的问题。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主动介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自觉为法治正本清源,发挥“源头活水”作用,破除不想管、不敢管、不能管的“坚冰”,让相关部门和人员站出来、动起来、甩起膀子干起来,形成坚守耕地红线齐抓共管、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邢玉坤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应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对部分农村可能存在的痞霸和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保护伞”进行依法打击,净化基层农村治安环境和政治生态。

  “在答好‘拆’这张考卷的同时,还要做好‘防’这篇大文章。”阜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息耀东认为,这些违法建设问题背后都有一个共性特征——逐利性,究其根本,是与违建者缺乏法律知识和致富门路分不开的。因此,检察机关既要注重拆违的实际效果,又要侧重于以案说法,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并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积极与政府沟通,出谋划策。只有坚持疏堵结合、多管齐下,多部门协调联动,才能更好地守护国家耕地红线。

  ■办案故事

  占用耕地的驾校搬家了

  5月7日下午,随着“您好,这里是阜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举报中心,欢迎您拨打我院公益诉讼举报热线电话!”铃声响起,检察官助理小孙拿起话筒。

  原来,一名匿名举报人反映阜城县某村张某擅自在农用地上修建驾驶培训学校的案件线索。挂断电话后,小孙按照程序将这一情况向民行部门检察官老杨作了详细报告。老杨敏感地察觉到这是一条涉嫌擅自占用农用耕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遂向该院检察长作了专门汇报。

  检察长在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老杨等5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参加检察官联席会议,围绕立案管辖范围、诉讼主体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对该案及类似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最后认定该类案件线索属于检察公益诉讼范畴,如经进一步初查情况属实,可以依法予以立案。

  第二天上午,老杨、小孙二人即深入举报地点进行实地走访,通过拍照、录像、询问部分乡村干部和到乡镇土地管理所调取相关土地属性证书等方式,确认匿名举报电话内容属实。

  5月9日上午,结合上述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该院以直接送达方式向相关镇政府送达书面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违建物依法进行拆除。

  5月14日上午,该镇政府对违建物进行拆除。老杨带领小孙及两名司法警察亲临执法现场进行监督。

  在拆违现场,为缓解行政执法人员与张某及其家人紧张局面,老杨等会同村干部分别对张某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和在该村村委会担任会计的弟弟单独讲解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政策,讲清楚拆违的前因后果,特别是非法阻碍拆违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后果以及拆违后驾校地址的重新选择等。经过努力,最后与张某及其家人达成共识,保证了拆违工作顺利完成。

  在违建物完全拆除后,5月18日下午,老杨等检察干警到张某家中进行回访,得知他家已经对拆违后的土地进行了复耕,撒上了肥料,计划过些日子有了雨水,在地里播种玉米。此外,检察官还了解到镇政府已经为他们协调出一处废弃的厂房,经过简单的修缮、整理以及变更相关登记手续,驾校可以重新营业。张某一家对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学法、懂法和守法。

  在办理上述案件的同时,该院还积极组织3个调查组,派出9名干警沿县域内主要交通干道对此类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摸排,通过现场走访、与乡镇干部座谈、查阅土地档案资料等,经初步调查,已收集擅自占用农用地建房、建厂线索16件。结合案件证据事实,该院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16份督促依法履职检察建议。截至目前,相关乡镇政府已拆除耕地上非法建筑物200余处,督促恢复基本农田150余亩。针对9件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案件,该院下一步拟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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