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会同区民政局在芝罘区婚姻登记处建立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借助社会力量,组建8名心理咨询师、30多名律师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截至目前,共调解离婚案件3500余起,调解成功1827起,调解成功率达52.2%,全年芝罘区离婚率下降40%。结合婚姻家庭矛盾的实际特点,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四个一”工作模式,创新、高效、科学地推进调解工作。
一、依托一张转接单,实现了婚姻调解环节程序化
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婚姻登记处实行“要离婚先调解”流程,前来办理离婚先填报“调解工作转接单”,巧妙地把人民调解工作引入离婚登记服务。“转接单”一单两联,登记员在给当事人审查手续的过程中,利用“调解建议联”,引导离婚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调解员在接待离婚当事人咨询的过程中,根据与当事人的沟通结果,填写“调解结果反馈联”,与登记员流转衔接。通过这张转接单,不仅实现了调解工作自愿合法化和自主人性化目标,而且能够保证每名离婚当事人都有接受调解服务的平等机会,实现了调解工作的全覆盖。
二、依托一份操作模板,实现了简单矛盾调解模式化
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的共性特点,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梳理了“离婚前要考虑的八件事”。通过这份操作模板,从八个不同角度切入,启发当事人反思自己的婚姻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应该怎么面对和解决,在婚姻的十字路口前,停一停、等一等、想一想,慎重选择婚姻的前行方向。“离婚前八问”,用模式化的方法,让简单的矛盾调解切入角度准确,调解方法快捷实用,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本着自愿、合法、及时、保密原则开展工作,重点调解非理性冲动离婚,不仅“劝退”离婚夫妇,更注重“劝和”家庭关系,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痛点。
三、依托一套工作流程,实现了复杂矛盾调解规范化
对于婚姻家庭中比较复杂的矛盾问题,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了一套科学的操作流程,通过两种方法有效解决。一是“三道防线工作法”:第一道防线由人民调解员组成,短、准、快,首先平复当事人的冲动情绪,引导其理性地接受外来意见和帮助;第二道防线由心理咨询师组成,稳、平、舒,通过专业的方法,指导当事人“找到”自己,悦纳对方,提高婚姻家庭幸福指数;第三道防线由律师组成,无论婚姻是继续或终止,通过法律建议,双方都可以公平公正、合法合情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三人小组工作法”: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现场由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三人组成三人调解团队,“黑脸”、“白脸”配合,法、理、情结合,发挥各自工作的长处,高效解决当事人的问题。通过这套工作流程,让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困难的调解规范化,提高了婚姻家庭矛盾的调解成功率。
四、依托一支骨干队伍,保证了婚姻纠纷调解专业化
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提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准和调解技巧,每月安排心理专家和资深调解人员对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一次专业督导,帮助其解决调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传授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和化解矛盾的技巧,提供相互交流调解工作经验的平台,同时运用专业的心理辅导方法,缓解人民调解员自身工作压力,保证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健康稳定。此外,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调全区律师资源,轮流到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值班,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与服务,推动情感疏导与法理解析相结合,进一步充实了多元化专业力量,提升了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效能。
烟台市芝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芝罘区“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中的一部分,在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后,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还将进一步拓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范围,为交通、物业、保险、宗教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注入更多调解力量,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源头治理”作用,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