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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中正荣凯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赵林林

2019-07-08 14:39:00 来源: 鲁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赵林,律师,现为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维权协会会员,法学专业。本人擅长处理房产、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纠纷、知识产权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熟谙国家法律的最新规定及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

 

  赵林,律师,现为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维权协会会员,法学专业。本人擅长处理房产、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纠纷、知识产权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熟谙国家法律的最新规定及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多起民事、商事、行政案例,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承所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竭诚为当事人及顾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王先生与李女士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16年王先生与李女士感情不合,李女士起诉王先生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婚生女的抚养权。在诉讼过程中,王先生同意离婚 ,但并不同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代理人在起诉之前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通过李女士与王先生的转帐记录和平时的消费小票,获得了王先生名下的银行卡信息,在起诉立案后向法院提交了调查权证申请书。根据法院调取的证据显示:王先生名下有存款40余万元,根据银行卡流水显示,有一笔8万元的支出,王先生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最终法院认定了该4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王先生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李女士分的了30万元的存款。

  离婚诉讼中,有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财产状况不了解。因而经常出现因为无法举证而最终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的情形。因此,在接受这类案件后,律师要多给委托人取证的渠道和方法,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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