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21日讯 私设垃圾场,多次将外地运来的垃圾随意倾倒,严重污染环境。近日,由湖南省宜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晓军等5人污染环境案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各并处2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
2017年5月,谭晓军私设了一处垃圾场,还专门雇人修建了到垃圾场的简易土石公路,并雇请了谭为胜负责运输。2017年6月初,在广东深圳的秦智德寻找倾倒垃圾的场地,通过李纪华、谭为胜联系到了谭晓军。经商定,秦志德、李纪华雇请车辆从深圳市的垃圾中转站装运垃圾到谭晓军垃圾场倾倒,谭为胜则负责在宜章接车、引路。不久,陈其成也得知了该垃圾场的信息,也雇请车辆从深圳市的垃圾中转站装运垃圾到谭晓军的垃圾场倾倒。
2017年7月24日凌晨,五辆正在转运垃圾的外地牌照货车驶入宜章,垃圾车散发出一阵阵恶臭,当地村民发现事情不对劲,便拦阻这几辆垃圾转运车,垃圾倾倒事件开始浮出水面。
宜章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了这一线索,遂立即赴现场查看,并向环保等部门及时了解情况、查阅资料。随后,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立案监督意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经鉴定,该案中倾倒的生活垃圾及其所产生的渗滤液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对垃圾堆放地的土壤及空气造成了污染。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后,宜章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