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11日讯 “炒币”“区块链”“BNM”……一段时间里,这些看起来高大上的专有名词在某些微信群里不停闪现。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新概念,谎称发行“BNM”“TVB”等虚拟货币,大肆非法敛财,短短数月内,一个犯罪团伙连续实施诈骗,初步核实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近日,张大、张二、秦某、廖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花真金白银买“虚拟货币”,老玩家遇到了真骗子
陈:“9月6日至7日内部认筹结束,我们赚30%,目前还是内部认筹,只有内部人员知道,10月10日‘BNM’币正式对外发行。”
录:“我直接转您现金行不行?”
陈:“你要买多少?我也是转币给伟哥代卖。”
……
翻开和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录先生仿佛经历了一场噩梦,在这场虚假的“梦”里,他被卷走的却是真金白银。
家住相城区的录先生平时热衷于“虚拟货币”投资。2018年8月2日,有个名为“听听”的微信号加录先生为好友,在“听听”的介绍下,录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加了一个炒“虚拟货币”的“牛人”陈某。陈某告诉录先生,正筹备发售一种叫“BNM”的虚拟币,这种币一发售就会涨价,现在买入,到时候肯定会赚钱。
录先生将信将疑,他上网搜索“BNM”币,但并没有查到相关信息。不过,在陈某的朋友圈里,录先生发现陈某确实对一些“虚拟货币”的涨跌预测非常准。加之录先生之前从事过虚拟币交易,他认为做“虚拟货币”投资总会有风险,于是决定尝试一下。
录先生通过陈某,以单价2.3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1.3万多个“BNM”币,加上优惠,录先生分三次向陈某微信转账总计2.6万元。陈某告诉他,2018年10月18日“BNM”币发售后会达到7元左右的价格,到时他的账户才会有“BNM”币。但到了日子,录先生的账户并没有什么“BNM”币,自己也被对方拉黑了。
两天后,录先生向苏州警方报案,2018年10月3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个月后,18名犯罪嫌疑人到案,他们的供述均指向一个以张氏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至此,一个由该团伙设计的骗局被逐渐揭开。
“虚拟货币”造富神话背后是惊天骗局
近年来,“虚拟货币”“区块链”等火爆投资圈,但普通投资者大多一知半解。利用这种心理,一个操作“虚拟货币”“区块链”的“虚拟王国”应运而生。
在这个“虚拟王国”里,张大、张二兄弟扮演着“发行公司高管”和“资深投资顾问”,招募起一票“演员”,虚构发行神秘的“BNM”“TVB”等虚拟货币,虚假宣传开展敛财骗局。
同为“90后”的张大、张二一个曾当过理发师,一个当过厨师。2018年7月,为了短时间内赚到大钱,兄弟俩开始研究“虚拟货币”,决定利用这些概念,借投资者的投机心理实施诈骗。
两人租用了湖南省桂阳县的一套公寓作为办公地点。由张大负责运营,张二则担任“总监”,负责组织新招录业务员对“区块链”“虚拟货币”投资领域基础知识的培训,他们还招募秦某等人担任经理,负责培训业务员与客户聊天,廖某等人担任业务员。
业务员负责在微信添加客户并释放虚假投资信息,再由“资深投资顾问”张二和“发行公司高管”张大诱骗投资者认购所谓“BNM”“TVB”等“ 虚 拟 货币”,以真币换“假币”实施诈骗。
2018年7月至11月间,该犯罪团伙以这种方式连续实施诈骗,初步核实骗取录先生等多名被害人60余万元。
“投资大V”变身“网红”,做直播引出“幕后大佬”
为了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张大等人动足了心思。他们给每个业务员配发5个手机号,每个手机号都绑定一个网上买来的微信号,其中4个是工作号,1个是助理微信号。
业务员用这4个工作微信号在微信平台搜索“区块链”“币圈”等关键字,进入“区块链”的聊天群,再加可能成为客户的好友,将所谓的“虚拟货币”投资“大V”陈某推荐给客户。
利用客户的逆反心理,陈某反其道而行。对于客户的咨询,陈某并没有急吼吼地上前回复,反而摆出一副大忙人的高姿态,以正在参加“区块链”的重要会议等为由,将客户退回到助理微信号,而所谓的助理其实仍是由先前的业务员扮演。
朱先生是陈某的客户之一,而让朱先生上当受骗的原因,除了该团伙对陈某的包装外,最重要的还是陈某做的一期“网络直播”。在陈某助理的介绍下,朱先生登录某直播平台听“大V”陈某讲课,课程中,陈某侃侃而谈,向客户透露自己根本不算厉害角色,货币网高管“伟哥”才是真正的业界大佬,正是“伟哥”提供的内幕消息让自己赚了钱。
在陈某的吹捧下,“伟哥”隆重登场。平台上众人又是献花又是掌声,让“伟哥”笼罩在“大神”的光环之下。这时候,“伟哥”及时给客户送上了大礼:一个“BNM”虚拟币的白皮书,并声称这款币大约在2018年10月底上市,上市后必定涨价。
各种造势鼓吹之下,朱先生最终花了8万多元认购了“伟哥”推荐的“BNM”币,直到2018年10月10日“BNM”币并没有到账,反而被陈某拉黑,朱先生才恍然大悟。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虚拟货币”套路知多少
本案被害人较多,作案手法新,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虚拟货币”的价值认证等提出引导侦查意见。
这起案件中被害人之多,一方面是大多数投资者都抱着赚钱都有风险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该团伙推广的“虚拟货币”在网上查不到,这一漏洞成为犯罪分子屡屡得手的关键。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近年来,各种基于“区块链”技术、打着数字货币旗号的代币或“虚拟货币”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目光转向这类新型货币。不法分子便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借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作案手段往往具有较强的欺骗性、隐蔽性和诱惑性。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投资者,要警惕“虚拟货币”成为犯罪分子违法犯罪的工具。目前,我国对“虚拟货币”加强了风险管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