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27日讯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是吸引有效投资的“润滑剂”,也是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助推器”。今年以来,浙江省平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为平阳新时代“两个健康”(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非公人士健康成长)先行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院聚焦制度供给,深化办案机制,出台助力营商环境提升方案,陆续开展了企业产权、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涉企案件刑事执行专项监督,涉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监督等9个项目。首创温州市涉企案件专项办案机构,整合精干办案力量,积极构建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涉企问题及时处理、涉企犯罪有效预防、涉企法律案例积极宣传的批捕、起诉、监督、预防、宣传一体化格局。”平阳县检察院负责人介绍,该院还探索建立了涉企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社会评价机制,将今年办理的24件涉企轻微刑事案件中的6件纳入以司法修复、法治教育、社会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方社会评价体系,对考核合格者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以此实现涉企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权益保障方面,该院不断强化检察监督,依法快捕快诉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人员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案件11件38人,提前介入浙江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林某等人垄断平阳县某镇花边市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并由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针对某地近十年接连发生的村老人协会向企业强制收取赞助费、搬运费的案件,向当地政府发送检察建议,督促镇政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构建新时代村企关系,根治霸王搬运顽疾,为企业提供安心生产、安心经营、安心创业的法治环境。
“感谢检察院能在海岛上设立服务站,今后我们有法治需求时就方便了!”这是平阳县南麂基金岛负责人在该院非公经济检察服务站设立时说的话。据悉,平阳县检察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讲话精神,主动作为,至今已在县工商联、乡镇基层商会等地设立非公经济检察服务站(点)31家,实体化运作集信息收集与反馈、法律咨询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及时解决企业需求。
在办案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平阳县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企业一贯以来的做法。针对涉案企业内部员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及时开展“检企共建”,切实提升企业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平阳县检察院共组织法治宣传团送法入企30余次,邀请大型企业高管和中层干部参观该院以案释法基地20余次,积极筹建平阳县非公经济法治教育基地,并形成《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白皮书》供当地党委政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