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14日讯 扑克游戏里的“打升级”规则简单,攻防激烈,很多人都喜欢玩。但同样“打升级”,同样的规则,不同的人打起来气氛和趣味就不一样。我在法学院上学时,闲下来大家也“打升级”。打着打着,就打出来法学院的特点。
有一次,两个倒霉蛋搭伙,手气臭,在台下连续好多把得了75分,因为差5分,就一直输下去。然后,一个家伙开始质疑80分上台的规则。他说:为什么规定80分上台而不是75分或85分?80分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来自哪里?他接着拿围棋举例:古代围棋没有贴目,黑棋181子就获胜。后来日本人发现这样的规则导致先行的黑棋优势太大,后来改为黑贴4目,再后来感觉还是有点大,就改为贴4.5目,导致现在黑棋需184.25子才算赢。
对手反驳说:牌局开始之前,双方都已认可既定规则,任何一方不得以单方意志改变。想要改变,需双方共同同意。这样才既符合程序正义又尊重实质合意。
然后参与的四个人就是否将上台规则改为75分进行举手表决,结果是2:2,意见相左,人数相等。大家同时意识到现实中审判员和仲裁员组成人数是奇数的重要性,于是要求旁边嗑瓜子的小妹妹参与表决。小妹妹是学诉讼法的,她的意见是:规则本身的平不平等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适用上的平等。宿舍另一位学法理的老兄幽幽地来了句: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包含两层含义——已制订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是良好的法律。
大家旁征博引,唇枪舌剑,论战的精力和兴趣远高于牌局本身。
另外一次也是因为规则。北方很多地方“打升级”,都规定出错牌扣10分。有个家伙技术糟,眼神也不济,几乎每把都被扣分,有时候甚至被扣成了负分。恼羞成怒之余,要求取消扣分规定,理由是打扑克本是游戏,惩罚让游戏失去了温情和乐趣。
参与者甲表示反对,他认为罚则是规则最重要的保障,没有罚则,规则要么会成为僵尸条款,比如某法条规定的“常回家看看”,要么会软化至道德的水准,道德的惩罚是虚拟的,只有面对有道德感的人才产生压迫感。
某乙是学刑法的,他也认为罚则很必要,作用是既能对违犯者特殊预防,让其痛定思痛,痛改前非,也能对其他人一般预防,让大家对前车之鉴,引以为戒。
学行政法的某丙反对撤销,但提出现行罚则的不足:对所有违规行为一刀切罚10分,显失公平。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区分当事人主观过错,区别对待,有的罚20分,有的罚10分,有的罚5分,有的完全不罚。固定罚不符合现代法治原则,把千姿万态的个案套用千篇一律的僵化的法条,这是用立法掠夺执法的权力。
论战很漫长,有的同学甚至回宿舍搬来了法学名著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达成合意:出错牌原则上罚10分,但特殊情况下,经多数人认可,可以免罚。
规则终于确定,大家摩拳擦掌正要大战一场,不料抬头一看时间,宿舍楼该按规定熄灯了。
上学时,这样的牌局打了很多。工作后,牌偶尔也打,但这么神经的牌局再也没有遇到过。
很多人经常有这样一个疑问:法律每部都向社会公布,大家都能看到。我要学法律,为什么一定要上法学院?我自学岂不是也能达到目标?当然,中间差了个文凭,难道这就是法学院唯一的价值?
这样的牌局部分回答了这个问题:学法律不仅仅是背法条,更需要形成法律思维。当一个案件发生,马上能排除万千干扰项,抽丝剥茧,确定事实,准确定性定责。这样的能力,虽不能说自学肯定达不到,但在法学院这样的大氛围里能更快地形成。当你身边的每个人都是“法律变态”的时候,你自己想“独善其身”当法盲,真的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