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喜欢打猎,竟然先后私造、改装5支枪支,最终付出惨重代价。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李某喜欢到野外打猎,2015年11月,他利用刨子、手砂轮、电焊箱等工具,将购买来的榆木、钢管等物品进行打磨,非法制造、改装了三支枪支。2017年初,他又听说改装后的射钉枪能提升威力进行打猎,便购买了一把射钉枪,并在网上花费100余元购买了无缝钢管、瞄准镜等设备,将射钉枪改装成能够发射钢珠的制式枪支。
同年5月,张某在李某家无意间看到了李某用射钉枪改装的枪支,也让李某给自己改装了一支。此后,二人经常携带枪支进行野外打猎,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某和李某非法制造的枪支有击发能力,经鉴定为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