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司法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自2009年正式启动至今已有9年时间。9年来,“1+1”行动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方面做出了贡献,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本报自今天起,推出系列报道“‘1+1’行动传递法治温暖”,全方位展现“1+1”行动开展9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深入挖掘行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律师志愿者先进典型事迹以及各地在助力推进行动实施方面的积极有益探索。敬请关注。
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9年前,全国还有400多个县没有律师或律师资源严重缺乏;9年后,随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不断深化实施,无律师问题已全部解决,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全覆盖,有力提升了欠发达地区的整体法律服务水平。
据了解,“1+1”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司法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自2009年正式开启。“1+1”,就是1名执业律师加1名大学生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成对子,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9年来,1100多名“1+1”志愿者在中西部390多个老、少、边、穷的律师资源严重短缺县,办理了6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化解了上万起社会矛盾纠纷,开展了两万多场次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1600多万人直接受益,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9.8亿元,广受各界好评。
“砥砺奋进,攻坚克难,‘1+1’行动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说。
积极办案助力困难群众维权
在湖南省保靖县服务的律师汪忠流,为帮助因车祸高位截瘫、全家陷入绝境的农民田某讨回损害赔偿,奔走3个省,颠簸5000多公里,历尽艰辛调查取证,终于凭借有效证据获得了从立案到判决的节节胜算,为当事人讨回91万元赔偿金。
在西藏自治区堆龙德庆县服务的毋增学律师,一年内办结各类案件347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在贵州省镇远县服务的谭海涛律师,日夜兼程上千余公里,连续8小时艰苦谈判到后半夜,终于让恶意拖欠农民工薪资的项目施工经理在当天晚上就签署了劳务付款文书。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1+1”行动的基本职能。项目实施以来,广大志愿者深入贫困地区,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中西部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泛普法培育群众法治精神
多播撒一粒法治的种子,就多一份安宁与和谐。
9年来,“1+1”行动志愿者通过多种方式把普法宣传、法治讲座送进乡村、社区、校园、政府机关以及工地、军营、监狱等,厚培法治土壤,消除法治贫瘠,切实提高了服务地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雷青霞律师在甘肃省肃北县服务。曾经,当地群众遇到纠纷都去找族长、找活佛解决;如今,通过雷青霞持续多年的普法宣传,不仅老百姓有了官司找律师走法律途径,连活佛遇到法律问题也来找律师咨询。
黄勇律师在服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的1年时间里,每个星期一早上都深入到县里十几个村子带领村民举行庄严神圣的升国旗仪式,领誓《公民誓词》;在西藏自治区察隅县服务的吴海勇律师,每次普法都把宪法作为重要内容重点宣讲,每次宣讲前他还会买一点糖果送给听讲群众,让群众边吃糖边听讲座,体会法治的甘甜。
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纠纷
2011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一场暴风让正在工棚里酣睡着的4个少数民族务工人员遇难。死者亲属从四面八方赶来讨说法,在当地服务的张振兵律师紧急赶到现场,及时缓和化解矛盾,后经过4个月的努力,终于通过调解圆满平息了这一事件,实现案结事了。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服务的郑穗军律师,用热诚、耐心和高度的维稳责任感,成功解开了一个涉及30余位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50余户少数民族群众的“三角债”死结,避免了一场上百人的群体性纠纷。
发端于浙江诸暨市枫桥镇的“枫桥经验”已成为社会治理的创新象征,有力推动了各地平安法治建设。“1+1”行动启动以来,广大志愿者始终把调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要职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把信访案件引导到法律途径依法解决,有力维护了服务地的社会安全稳定。
担任法律顾问护航当地发展
志愿者担任服务地的政府法律顾问,是近年来“1+1”行动的一大特色。志愿者围绕服务地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地方性法规政策的制定等,给出切实有效的法律建议,极大提高了政府行政的规范性和综合效能,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王军卫律师到西藏自治区当雄县服务的第一年,就被聘为当地政府法律顾问,当时正赶上当雄县大力推进纳木错景区退牧减畜工作。这是一项涉及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工作,王军卫围绕因减畜工作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政策问题和法律问题提出顾问意见,使这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得以平稳顺利推进,退牧减畜进程中没有发生一起纠纷,实现了生态效益、旅游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备受当地政府好评。
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服务的王忠线律师,忠诚履行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为当地政府止损两亿元。在云南省西畴县担任法律顾问的沈林科律师,为政府提供有效法律建议70条,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46起,成了当地政府可信、管用的“小诸葛”和“稳压器”。
培养人才提供“造血”服务
向服务地派出志愿者是一种“输血式”服务,最重要的是要变“输血”为“造血”,让“永久牌”的当地法律服务工作者逐渐替代“飞鸽牌”的志愿者,形成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9年来,广大“1+1”志愿者律师和他们的传帮带对象一起学习,一起工作,手把手地“带徒弟”。在贵州省龙里县服务的楚啸律师,联络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龙里县法律工作者结对帮扶,一对一言传身教,在服务地打造了一支拥有14名执业律师、10名实习律师、平均年龄仅32岁的年轻律师团队。
在青海省门源县服务的严桂琴律师,无论是恶劣天气还是严重身体不适,都坚持每天为当地法律工作者做培训至少40分钟,一年来从未间断。甘肃律师团的刘永虎律师,为进一步增强项目造血功能,把一年的工作重心集中转到传帮带上来,辅导3名当地法律工作者通过了司法考试,还把一位本地户籍的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培养成了法律服务工作能手。
如今,在广大志愿者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怀支持下,“1+1”行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深入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逐渐成为司法工作的一大形象品牌。
法制网北京8月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