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19家法院对2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一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1832余万元。
此次公开宣判,剑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这些犯罪分子,有的大肆盗窃国有煤矿,侵害国有资产,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的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危及党的执政基础;有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有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通过非法手段大肆敛财;有的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非法行业,污染社会风气;有的随意殴打他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有的实施“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开宣判的案件中,还包括4名已判决涉黑涉恶案件的后到案人员。
当前,黑龙江省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扎实工作,聚焦“重点案件”“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精准发力,出重拳、办铁案、扩战果,始终保持凌厉攻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