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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对杨阿麟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2019-03-27 11:12: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被告人杨阿麟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任、理事长的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理事长杨阿麟(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阿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巴彦淖尔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阿麟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任、理事长的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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