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1日讯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暨人身安全保护令问题研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围绕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年来有关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社会效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交流和研讨。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尔梅表示,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不仅直接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极易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危害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贯彻落实好反家庭暴力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新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和职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国家保护人权、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职责,已经成为社会主流观念。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三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延伸保护工作,在有效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黄尔梅指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核心制度,是这部法律的亮点和实施重点,落实与否关乎立法价值的实现。人民法院贯彻反家庭暴力法,重中之重就是落实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该法实施以来,各级法院的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出了很好的经验。各地法院要联合当地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便于更及时更准确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作用,提高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力度。
全国妇联、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的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反家庭暴力法较有特点的北京、福建、山东、广东、湖南、陕西6个省份的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