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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生活有“搁落”了

2019-01-29 13:34: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老三死了,老二被判十五年,我就靠农村低保和养老保险维持生活,太感谢检察院了,晚年生活有搁落(有盼头)了……”近日,收到云南省宁蒗县检察院送来的2万元救助金后, 73岁的彝族老人何德珍心酸地诉说着。

 

  鲁网1月29日讯 “老三死了,老二被判十五年,我就靠农村低保和养老保险维持生活,太感谢检察院了,晚年生活有搁落(有盼头)了……”近日,收到云南省宁蒗县检察院送来的2万元救助金后,73岁的彝族老人何德珍心酸地诉说着。

  2017年12月29日,宁蒗县西布河乡大湾村村民何如胡酒醉后回家,与同样酒醉在家的弟弟何如光发生争吵,母亲何德珍为防止事态扩大,把何如胡拉进房间并从外面将房门扣上。后何如胡拿起房间内的斧头破门而出,用斧头打击何如光右侧头面部,致其当场死亡。2018年7月11日,丽江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何如胡有期徒刑十五年。

  据了解,何德珍老伴早年过世,有3个儿子,平时只能靠长子张新何照管,其他两个儿子犯案时给家庭带来经济负担,这使本就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的何德珍陷入困境。“目前,在农村因案致贫的现象较多,像何德珍这样案件发生在自己家中,根本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赔偿。”宁蒗县检察院干警在下乡扶贫中得知何德珍的情况后,认为其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于是,该院主动联络协调政法委、财政局等部门为其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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