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22日讯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决策部署,贵州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紧盯重点领域,突出公益诉讼制度职能定位,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废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职权的监督,依法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要针对非法占用、破坏长江沿线防护林,非法侵占长江岸线水域空间等突出违法情形,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案件;要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推动治理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处理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严格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和措施,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
《意见》强调,要严格规范调查取证,实行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派警制度,切实保障办案安全,探索运用便携式污染检测设备、无人机航拍、借助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进行调查,提高取证固证水平;规范适用法定程序,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大力实施“精品案件”工程,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教育一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