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20日讯 “经过专门人员的解释,我对被害人的鉴定结果很明了,甘愿认罪,服从判决。”近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虎(化名)故意伤害案在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虎当庭认罪。
2017年1月18日,唐河县郭滩镇村民王强(化名)因为宅基地出路问题和邻居王虎发生争吵、厮打,在此过程中,王虎将王强打伤。1月26日,经鉴定,王强的伤情构成轻微伤。同年6月,唐河县公安局作出补充鉴定,王强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构成轻伤二级。王虎对打伤王强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王强伤情的两次鉴定结果提出异议,并多次上访。
今年5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人员从检察院专门知识人才库中推荐两名法医参与案件的审查起诉。两名法医再次对伤情进行鉴定,认定了“王强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的事实。针对王强伤情两次鉴定不一致的问题,法医从伤情发生恶化的角度解释。在庭审中,两名法医通过耐心细致的论证,使王虎消除了对鉴定结果不一致的误解。
“随着科技的进步,在司法办案活动中,经常遇到涉及计算机、环境检测、药品鉴定、伤情鉴定等专业知识,远远超出检察人员的知识范畴。这无疑造成仅凭检察人员难以完成案件办理的局面,导致案件成了‘夹生案’。”唐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发武介绍。为此,今年以来,该院探索聘请、指派专门知识人才参与办理案件的工作机制,让有专门知识的人运用专业知识参与检察院具体案件的办理,协助解决专门性问题或提出意见,确保疑难案件不再“有口难言”。
该院根据审核考察,对政治过硬、专业过硬、品行过硬的人员建立专门知识人才推荐名单库。根据案件需求,在员额检察官的指导下,聘请、选派这些人员,从批准逮捕到移送审查起诉,直至出庭支持公诉,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主要协助检察人员审查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材料、调查取证、制定庭审预案等,在法庭上出示专门性证据,并就专业问题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同时,他们也可参与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
李发武介绍,该院规定,专门知识人才如果参与办案,则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再接受刑事诉讼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民事、行政诉讼对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法院的委托。同时,该院对专门知识人才实行“有责必究”。专门知识人才出现重大过错,影响正常办案的,该院停止其参与办案,并从推荐名单库中除名,如果涉嫌犯罪,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自该机制实行以来,唐河县检察院共聘请、指派专门知识人才23人次,参与办案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