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号上正能量的留言和点赞越来越多,工作起来也有劲儿。”这是最近甘肃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甘肃检察”编辑党文辉的开心事之一。就在几天前,小党在“甘肃检察”转发的一篇介绍该省武山县水务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清理河道、确保50年一遇洪峰平稳过境的报道再次被“粉丝”表扬,其中网友“南山”点赞并留言“干实事、为民生”。
小党发现,网友点赞的“套路”与甘肃省检察院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扶贫攻坚、促进绿色发展、开展扫黑除恶等工作成效,非常容易获得大家认可。
“从检察供给侧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该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一直强调的工作思路,正在变成实实在在的成果,为群众可感可知。
办案之余记挂着工人
今年年初,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监督移送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7年7月,马某在嘉峪关市承包了一个彩钢板安装工程,拿到工程款后,马某没有将9.3万余元工资支付给12名工人,而是更换了手机号,玩起了失踪。
年关将至,工人们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嘉峪关市检察院针对人社部门要求马某支付工资但他仍拒不支付的情况,发出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马某在回老家过年的路上被抓获。
据统计,甘肃省检察院开展拒付劳动报酬、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以来,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件,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361万元。
一份工资,事关工人生计;一起案件,可能涉及企业前途。办案时,如何让企业平稳度过、化险为夷?“为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权益,确保办案质量,目前全省涉产权涉企案件全部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甘肃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处长陈冰如介绍,该省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各个环节审慎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力求办一案、助一企、促一片,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办案和普法一样重要”
“为了分享野味,我们共打了两头野驴和一头野牛。”去年2月,到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给朋友拜年的赵某,和6个朋友携带一把制式猎枪,驾车上山打猎,将猎物剥皮肢解装车,返回途中被警方查获。
“经鉴定,被猎杀的两头野驴为西藏野驴,一头野牛为野牦牛,均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办案检察官介绍,7人的行为不仅触犯刑法,还破坏了当地的生物链。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也非常关注生态资源的修复和补偿。
2017年11月,经阿克塞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名被告人除了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还要赔偿猎杀野生动物造成的直接损失20余万元。
“为满足口腹之欲,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太不值!”案件宣判后,阿克塞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普法宣传,当地群众十分感慨。
“甘肃生态环境脆弱,公益诉讼不能一诉了之。”定西市检察院针对岷县、渭源、漳县等地非法开垦草原导致植被破坏问题,在依法监督办案的同时,督促恢复草原植被5.7万平方米;酒泉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案时依法追回环境损害修复资金179万余元,在办理滥伐树木案件时,责令补植树木1.1万株……
“办案和普法一样重要。”甘肃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处长樊伟介绍,该省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优先办理、快速办理,并做好普法宣传,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
将扫黑除恶决心向全社会传递
“他在任村委会主任期间,随意殴打村民。”“村里谁想要办成事,必须给他送钱。”“他假借村委会名义,私自将600余亩村里集体土地转租、倒卖和开砂场,大量耕地被毁坏”……兰州新区中川镇华家井村村民口中这个横行霸道的人,正是该村前任支部书记常进元。
“常进元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后,在2007年至2011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指使亲信以阻挡违章建筑为借口,为个人及团伙渔利。”兰州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常进元团伙的诸多非法行为带来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今年3月,经兰州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常进元等14人分别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不等。
“该案的查处,不仅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也将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传递到全社会。”兰州新区部分人大代表、60余个村的“两委”成员及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庭审,一位人大代表如此评价。
“检察机关通过依法办案,为招商引资创造了非常好的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工作让大家感受到了法治甘肃、平安甘肃的良好氛围。作为企业家,我相当认可。”甘肃省人大代表、中国侨商会常务副会长、甘肃省荣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颜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