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阅读成为习惯,让法律成为信仰
——“龙江法律人阅读同行活动暨七届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女律师专门委员会成立启动仪式”举行
2017年4月23日上午,由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女律师专门委员会承办的龙江法律人阅读同行活动暨七届省律师协会女律师专门委员会成立启动仪式在哈尔滨举行。全国律协国际部副主任宋芮、《中国律师》杂志总编陈秋兰、黑龙江省人大内司委主任武文斌、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潘志学、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书记胡东、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王黎明、黑龙江省法官学院副院长李征、黑龙江省检察官协会负责人王媛媛、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亚兰、黑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兼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伟楠、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金涛及女律师代表7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共分为三个环节。
启动仪式第一环节由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孟繁旭主持,全国律协国际部副部长宋芮指出,女律师是中国律师业非常靓丽的一道风景线,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成立于2001年,作为全国妇联的二级协会,参与了很多重大的国际活动和国内活动,女律师协会已经是和中国法官协会、中国检察官协会并肩的一个协会,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中国律师》杂志总编陈秋兰表示,随着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女律师逐渐活跃在社会的各个层面,为国家经济发展繁荣昌盛做出贡献。女律师是法制国徽上的一颗宝石,她们是法律人的骄傲和荣耀。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亚兰表示,女律师专门委员会隶属于省律师协会,是黑龙江省律师一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队伍,也必将发挥振兴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当选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委员们,都是女律师当中致力于女律师工作的精英,希望大家充分展示全省女律师的风采,也希望女律师们讲团结、讲爱心、讲奉献,为全省的律师工作建设做出贡献。
随后,黑龙江省女律师专门委员会主任刘萍汇报了4年工作规划情况。刘萍主任表示,在未来的4年中要积极推进职业共同体建设,与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联合举办研讨会,组织女律师为省女子监狱及少管所的服刑人员提供生活帮扶及法律援助,组织全省女律师参与社区的志愿活动,深入到社区义务为女性、老年人、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或心理咨询。
女律师代表王冬梅宣读了倡议书,倡议全省女律师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律师行业规范;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增进女律师之间的团结。
最后,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潘志学作了讲话。他指出,在过去的几年里,黑龙江省广大女律师们研究理论、创新制度、传播经验、扩大影响、增进友谊,凭借自身法律专业优势以及细腻、亲和的女性特质,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参政议政、参与公益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黑龙江女律师的风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希望七届女律师委员会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女律师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黑龙江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启动仪式第二、三环节由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副主任刘洪源主持。第二环节中省公安厅王黎明朗读题目为《人民警察赋》、省妇联高萌朗读题目为《生以啜芳华,行而沐春光》、省法院马云牧朗读题目为《女法官的情怀》、省检察院董小楠、刘兆达朗读题目为《我们,以检察官的名义》、省律协女律师代表李红云朗读题目为《律师之歌》等。各位朗读者选取不同角色、不同主题,多方位、多角度向与会观众传达情感信息,让观众充分体会到文学之美、生命之美和情感之美。
第三环节分享心得体会。黑龙江省人大内司委主任武文斌率先表示,作为立法者要成为精神上的贵族,有知识,有理想,有信仰,今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女律师的工作予以更多关注,希望广大女律师能够对黑龙江的振兴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东表示,黑龙江大学从1985年至今培养出一批优秀律师,祝贺广大优秀律师取得佳绩。法律人一生都离不开阅读,阅读可以提升思想境界,法律人通过阅读可以培养公平正义的精神。黑龙江省法官学院负责人李征表示,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增长才干、提高修养和陶冶性情的重要途径。数字化阅读已经成了阅读的重要方式,优势在于便捷,互动性非常强。黑龙江省检察官协会负责人王媛媛表示,阅读是一缕阳光,阅读是每个人攀登阶梯的双脚,阅读是修心、是成长。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王黎明表示,读书可以改变命运、惟有诗书气色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金涛分享心得:为法律人自豪和感动,参加活动对自己也是一种明确公平正义的责任唤醒之旅。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李亚兰会长分享了《木兰诗》、《拿破仑希尔的成功学》、《感悟平常心》,这一首诗、两本书对其不同人生阶段产生了积极深刻的作用,教会她转变思路、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困难、积极对待人生中的挫折与失败。
此次活动让我们看到:书是一扇厚重的门,垂青着每一位敲门者。那敞开的门扉里,是一座挖掘不尽的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