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法治先行区和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战略目标,深圳市大鹏新区积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把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推行“一对一”兼职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充实法律顾问力量,大鹏新区建立了“一对一”兼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分管的业务,为每位领导配备了一名兼职法律顾问,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核心、以专职法律顾问为主体、以兼职法律顾问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顾问队伍,参与新区城市更新、产业项目遴选、土地出让、安全事故调查、综合治理、征地拆迁等重要工作,保障了新区领导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目前,2018年度“一对一”兼职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已全部完成。
完善法治机制,推动立法先行。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大鹏新区是功能区,没有立法权,在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行政执法权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他们申请市人大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立法,以此规范新区的各项重大决策,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保障和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大鹏新区是户外运动的天堂,是深圳市重要旅游区,新区积极推动户外运动管理条例立法,并获得阶段性进展。这两项立法已经纳入深圳市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立足新区实际的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已全面铺开。
强化法律把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法律顾问、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强化决策过程中的群众参与性,提升决策机关在决策过程中的规范意识和程序意识,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017年至今,新区各部门、办事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以及50万元以上的政府合同,由新区管委会法制机构逐一审查、提出法律意见,推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保障了政府活动合法化。
改革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新区率先成立生态环境资源综合执法局,构建了山、海、林、田、湖、草六位一体行政执法体制,覆盖了生态环境资源全部执法领域,守住了新区生态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