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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证件找证明

2018-07-02 12:22: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取消学历认证收费,体现了认证责任的公益回归,理顺了学历学位认证责任关系,也是一种“证明减负”。

 

  取消学历认证收费,体现了认证责任的公益回归,理顺了学历学位认证责任关系,也是一种“证明减负”。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

  近年来,学历学位认证成了办理很多事项的“硬门槛”,不少单位在积分落户、招考招录、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工作中都要求相关对象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而认证过程往往并不简单,不仅耗时费力,还需要一笔费用。有的人不会在网上认证,选择到认证机构的办公场所提交纸质材料,颇费周折,成本也更高。可以说,学历学位认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有认证需求者的一种压力和负担。

  诚然,认证可以封堵假学历、假学位,但申请认证、通过认证的人所持有的都是真学历、真学位,本来,学历学位证书都是具有法定资格的教育机构颁发的有印章、编号甚至防伪识别码的有效证书,且绝大多数证书信息已上网,这些证书本身就是最权威、最有力的证明,再让持证人自己去花钱认证一次,是一种没必要的重复证明,证明逻辑非常荒谬,也有几分“奇葩证明”的影子。另外,即便有必要对一些假学历假学位进行防范,查证的责任也在有关学历需求部门,把认证责任甩给持证人,是一种责任倒置。

  伴随着取消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有关部门已经将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信息纳入国家大数据系统共享,并以此为基础,在下一步将大力开展网上查询、电子认证服务。显然,这一系列组合动作符合国家清理规范证明工作的要求,体现了认证责任的公益回归,理顺了学历学位认证责任关系,也是一种“证明减负”,不仅能够让民众在费用上享受到“零成本服务”,还能享受到更智能的信息“跑路”保障、更高的效率,还能在其他环节享受到不少便利和实惠。民众诉求无小事,学历学位认证关乎众多人的办事需求,关乎众多人的利益,政府取消学历学位认证收费,进一步简化认证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办了一件民生实事,办到了民众的心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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