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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

2018-08-02 15:2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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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对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作出部署,以治庸治懒治无为的疾风厉势向不作为不担当宣战。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对专项治理三年行动作出部署,以治庸治懒治无为的疾风厉势向不作为不担当宣战。

  《实施方案》明确,全市法院要紧盯不作为不担当的各种老问题和新表现,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要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结合起来,与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与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结合起来,坚持政治站位、挺纪于前,坚持问题导向、落底见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在党的建设、领导作风、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四个方面的25个突出问题,对“占着位子、顶着帽子、混着日子、摆着样子”的“堂上木偶”来一场问责风暴,激发党员干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竞进态势,用担当作为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天津高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严问责、抓关键、压主责、强氛围”四措并举,抓实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重点抓“部门主官”,抓住职能部门这个关键,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抓实“问责风暴”,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严明纪律持续震慑;抓实正反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营造干事创业环境;抓实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责任落实、正向激励、选人用人、容错纠错、监督问责等制度机制,激励保护担当作为干部,推动作风根本好转。


初审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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