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给网络公司培训之机,谎称和中石化、保险公司合作,凡是安装该公司行车记录仪产品的车主免费办理加油卡业务,致使商家遭受巨大损失。经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0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银彬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近日,南阳市中级法院驳回刘银彬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3月,南阳北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得到安徽省合肥市烽火台卫星监控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在南阳区域内销售“烽火台”行车记录仪并进行后期服务。烽火台公司委派业务经理刘银彬来北斗公司指导,对北斗公司的业务员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
培训结束后,刘银彬故作神秘地透漏:总公司准备和中国石化、保险公司合作,能购进打折加油卡,凡是安装“烽火台”行车记录仪产品的车主免费办理加油卡业务。
刘银彬信誓旦旦地称,司机们只要交8万元,卡内可用额度就有12万元,交9万元钱,卡内的额度就是13.6万元。此卡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使用,而且以后油卡内的钱用完了还能连续免费帮车主优惠充值。
北斗公司的股东孙某听后,认为这个销售方法可行性高,加上刘银彬又是总公司的人,就轻信了刘银彬的话。
2017年6月底,刘银彬要求把办理10张优惠加油卡的钱打到他事先开设好的个人账户上,同时向北斗公司股东索要1万元好处费,而且要求其不能对烽火台公司的人讲。为了尽快拿到油卡优惠,更好地销售行车记录仪,孙某答应了刘银彬的要求,给刘银彬转款91万元。
2017年10月中旬,孙某询问优惠加油卡的事,刘银彬声称“油卡还在办理当中,会尽快把油卡办理好寄到公司”。到了2017年12月,孙某多次与刘银彬联系催促,油卡还是没有办理下来。孙某感觉事有蹊跷,和烽火台公司的人取得了联系,对方却说:“我们公司根本没有这项业务,对此毫不知情。”这时,北斗公司才意识到被骗,就追着刘银彬要钱。多次催促后,刘银彬实在没有办法了,寄来了5张中国石化的加油卡,但卡内并没有钱。孙某想再次联系刘银彬时,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关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1月14日,宛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刘银彬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据悉,刘银彬已退赔北斗公司8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