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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脱贫攻坚主战场贡献检察力量

2019-05-21 14:28: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今年初,贵州省检察院结合贵州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决战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情实际,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在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强调充分发挥执行检察职能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贵州省雷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苗寨开展法治宣传助力脱贫攻坚。

  “祖祖辈辈吃了多年的饮用水突然就没有了,有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村民们又吃上了安全水。”近日,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街道办新民村委会主任班毓清向记者讲述了一年前发生的故事。

  2018年5月,紫云县母猪笼水源地因环境污染,导致所辖的磨南、新民两个村750余名群众饮水困难。紫云县检察院扶贫工作队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介入开展调查。随后,该院依法向紫云县环保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敦促其对母猪笼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养殖场等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紫云县环保局积极履职,申请替换新的水源地,并启动对原母猪笼水源地所辖的两个村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如今已彻底解决了贫困群众的饮水问题。

  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将服务保障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最中心的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找准定位,积极担当作为,不仅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也得到了最高检、贵州省委领导的肯定。

  以做优做强“六项职能”为着力点

  “在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要充分履行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2018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最高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辅导报告会上强调。

  2018年,贵州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推出15条具体措施,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按照最高检部署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优良法治环境。

  今年初,贵州省检察院结合贵州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决战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情实际,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在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强调充分发挥执行检察职能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构建充分发挥“六项职能”助推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格局。

  据了解,今年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脱贫攻坚案件208件310人,起诉203件313人。审查涉脱贫攻坚民事、行政案件16件16人,提请抗诉3件3人。对脱贫攻坚领域相关行政部门存在的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41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促成贫困地区开展“补植复绿”“矿山修复”3896 亩、“增殖放流”48500尾。

  记者采访了解到,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对涉案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脱贫带头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31件,已变更强制措施28人。

  六盘水市检察院通过与村民建立微信联系、发放检民联系卡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并主动帮助村“两委”拟写修改土地流转协议、帮助村民拟写法律文书等,使村民在法律上的事有了“依靠”,促进了村民们收入的提高。

  以深入开展“六个活动”为延伸点

  “扶贫已经到了攻坚阶段,一定要更加细致工作,落实好真扶贫、扶真贫。”2018年 5月,张军检察长在云南文山调研脱贫攻坚时说。

  记者在《贵州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考评标准》中看到,30个考评项目充分结合检察职能,围绕做了什么、怎么做的、产生什么效果等,细化了每项考评内容和考评依据,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真心感谢检察院给予的支持、帮助和鼓励,司法救助给了我们一家人信心和希望。”这是获得国家司法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王某的父亲写给贵州省册亨县检察院的一封感谢信。

  2018年4月,册亨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案件回访中发现,2015年在校学生王某被殴打致重伤二级,丧失自理能力。王某一家是精准贫困户,生活十分困难,对此,办案检察官立即告知王某父亲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省、州、县三级检察机关通力协作,于今年1月14日向王某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司法救助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打开了希望之门。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在办案中主动依职权保障贫困当事人依法及时获得救助,帮助贫困当事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做到能济尽济快济。

  2018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63件1164人,发放救助资金865.803万元。其中,精准贫困户273件599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443.448万元,平均每案救助1.67万元,单案最高救助16万元。

  除了对刑事案件贫困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外,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还以深入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活动、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摸排活动、检察官担任公益法律顾问活动、贫困地区法治宣教与矛盾纠纷化解活动、“检察机关定点扶贫决战年”等“六个活动”为延伸点,着力拓展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法治路径。

  数据显示,2018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0件16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5人,起诉8件9人。通过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5648名农民工追回薪金6486万元。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入了解贫困地区社情民意,深入摸排黑恶势力线索并依法处理。今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涉农”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4件586人。

  以强化整合“六支力量”为聚焦点

  “没有检察院的帮扶,我们镇的产业发展至少要落后5年。”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双井镇党委书记王斌对记者说。

  双井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20户8508人,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困难重重。黔东南州检察院与双井镇建立点对点的产业帮扶机制后,该院检察长陈继忠带领几十名干警走遍全镇56个自然寨,通过17次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人员对当地土壤、气候、海拔等因素进行科学论证,最终确定在当地发展精品水果种植产业,走现代化的高效农业路子,助推脱贫1751户8007人。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必须齐心协力、众志成城。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以强化整合“一把手”、“关键少数”、驻村工作队、帮扶点党支部、社会力量以及非贫困、已脱贫地区检察力量等“六支力量”为聚焦点,汇聚各方力量,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多助力。

  贵州各地检察院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办理涉脱贫攻坚典型案件、走访帮扶点等。今年以来,贵州三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脱贫攻坚案件228件,三级院检察长共走访帮扶点718次。

  为了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贵州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为主题的“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助力该省“千企引进”、“千企改造”、“双培育”计划和智能制造工程的实施,同时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奉献爱心,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现保护企业健康发展和脱贫攻坚战双赢双促进。

  扶贫要从输血转向造血,产业是关键和核心。为了培育形成帮扶地区经济良性发展内生动力,贵州检察机关积极扶持村集体企业发展壮大,因地制宜打造“一村一品”农特优产品,做好产销对接服务,培育可持续性的特色富民产业。

  贵州省检察院帮扶长顺县以来,分两批向长顺县派驻了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认领帮扶了15个贫困村,协调帮扶项目共计150余个,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引进优质、龙头企业,助推产业扶贫。

  如今,在贵州各地活跃着500余名检察机关帮扶队员,70余名检察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扎根扶贫第一线。他们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为帮扶点发展项目、集体经济企业77个,打造农特优产品35个,让10471户群众脱贫。

  以建立健全“六个机制”为支撑点

  张军检察长在云南文山调研时指出,检察机关在扶贫工作中要配合纪委监委加强廉政建设,项目、钱物每一个环节都要盯紧,不能让小贪小腐伤了百姓的心。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贵州各地,检察机关与扶贫主管部门都建立了案件线索快速移送与协作配合处理机制,实现了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与检察机关12309服务平台有效衔接,第一时间受理和依法处理各类涉贫问题举报线索。

  今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受理涉贫问题举报15次,解决问题15件,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互通、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机制10项。

  毕节市检察院与该市扶贫办会签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衔接机制。榕江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依法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工作机制。

  除了与扶贫主管部门建立精准衔接工作机制外,开展专项工作中,贵州省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挂牌督办工作机制、涉脱贫攻坚案件强制性措施法律监督责任清单工作机制、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工作机制、与其他政法单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无缝对接工作机制等“六个机制”,推动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常态化。

  据了解,对于在全省范围内有影响的案件,贵州省检察院直接挂牌督办或者派员督办,市(州)检察院及时向省检察院报告案件办理情况,省检察院派员对提起公诉案件的定性、起诉书制作、出庭预案等进行把关。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督办重大涉贫案件9件。

  针对妨害精准脱贫的不批捕、不起诉刑事案件,贵州省检察机关坚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特别是对作不批捕处理的妨害精准脱贫刑事案件,坚持每案必须向侦查机关说明不批捕的理由。今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对妨害精准脱贫刑事犯罪进行不捕说理65件次、不诉说理69件次。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是检察机关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说,脱贫攻坚到了攻城拔寨的关键时期,贵州省检察机关将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贵州省委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最高检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脱贫攻坚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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