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黄河李俊段东方村河滩地内堆有大量杂草、枯树枝以及生活垃圾。该院通过无人机进行高空拍摄发现,该处垃圾占地约5至8亩,紧靠林场,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以及黄河水质,并直接妨碍黄河河道行洪安全。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后,永宁县检察院立即立案调查,并向该县水务局、李俊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清理涉案区域柴草、生活垃圾等。经过整治,黄河李俊段两岸生态环境已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