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8日讯 “有了这款外挂,便可以在游戏中实现自动刷图、打怪、冰封、人偶等功能”,这款通过特殊技术手段更改国内某公司旗下知名游戏后台程序的外挂,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销售额近10万元。近日,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将夏某、莫某、刘某、杨某等人提起公诉。
高中肄业的杨某是一个“90后”网游玩家,自从2009年初接触国内某知名公司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后,便深陷其中。由原先的游戏“小白”,到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到游戏外挂,借助第三方外挂,杨某的虚荣心在虚拟的游戏世界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然而,随着第三方外挂更新周期加快,售价也随之增高,沉迷网游无心工作的杨某逐渐无力承担高额的游戏费用。2016年下半年,为缓解玩网游的开销压力,杨某由使用外挂者向代理外挂销售者转变,赚的钱除了供其继续玩网游外,每月还有1000余元的剩余。
2017年下半年,早已将网游当成职业的杨某在浏览关于外挂类的软件贴吧和论坛后,萌生出了“既然代理外挂市场供不应求,为什么不直接制作外挂赚更多钱”的想法。于是在近半年的时间里,杨某不仅自学了易语言、源代码等专业知识,还购买了大量计算机编程书籍用于拓展思路。2017年年末,经多次调试、试用,一款由杨某自学写出的游戏外挂软件“奇门”,因使用稳定、价格便宜,很快成为了外挂市场的紧俏货。发展下线,赚取更多的利益,成为了“天资聪颖”的杨某的更高追求。
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间,来自江苏的夏某、贵州的莫某、浙江的刘某先后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联系上杨某,表达了想代理其游戏外挂软件“奇门”的想法。手里拥有游戏外挂产品的杨某与上述三人一拍即合,通过线上支付费用的方式,三人取得了由杨某独自开发的游戏外挂软件“奇门”的代理权,并获得相应的卡密。
经鉴定,由杨某、夏某、莫某、刘某开发销售的外挂软件通过调用函数修改内存数据、置入相关汇编代码到内存中、发送游戏数据包等方式,实现正常游戏玩家无法操作的游戏功能,对国内某知名公司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实施未加授权的增加、修改等操作,对游戏的正常操作流程和正常运营方式造成了干扰。
截至案发,夏某、莫某、刘某等3人通过在原“奇门”外挂软件源代码基础上改变部分程序的方式,新出“切糕”“无敌”“超人会飞”等延伸外挂程序10余种,发展下线代理30余人,杨某等4人通过编写或进行编辑、加工、售卖游戏外挂软件,发展代理等方式违法所得9.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