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15日讯 近日,四川省蓬安县检察院与该县监察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会签《办理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包括协作机制、线索移送、信息反馈、保护措施等内容。此前该院与四部门根据初步《意见》,在探索实践基础上已公诉涉恶案件1件6人,提前介入侦查30余人次,交换涉黑涉恶线索50余条,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