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5日讯 “这份司法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让我的家庭重燃了生活的希望。”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检察长贺武夷到谭某住地回访时,谭某激动不已说。
2017年4月28日,谭某等人在株洲市金融大厦路旁摆设“踩圈圈”赌博摊子,修某路过时参与赌博输了600元,离开后感觉对方有诈。后修某等三人携带刀具在株洲火车站附近找到谭某进行报复,将谭某左手和背部砍成重伤二级,伤残七级。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被告人修某、付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年,并要求二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性赔偿谭某损失共计人民币8.9万余元。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谭某就医花费了8万多元,双手残疾并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家中一儿一女均系在校读书的未成年人,谭某亦无固定工作与收入。二被告人曾多次被判刑,并不能给予被害人任何赔偿,虽经法院多次执行却没有结果,致使谭某一家的生活十分困难。
芦淞区检察院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严格按照告知、受理、审查、走访、审批、发放的六步工作法办理该救助案件,深入被害人户籍地调查核实其家庭的真实状况,了解法院对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部门是否予以救助的问题,确保精准救助。
在确定被害人穷尽诉讼途径无法获得经济赔偿且没有重复赔偿的情况下,该院决定对其救助金额较大的情形实行公开论证,并就被救助人谭某申请救助的情况向省、市级检察院多次汇报,取得有力支持。2018年8月底,经湖南省检察院审批,向谭某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据悉,在获得检察院给予的5万元救助款后,谭某在株洲市区经营了一家日杂超市,依靠自己的劳动为家庭创造了较好生活。同时他还高兴地告诉回访检察官,他的儿子在今年9月参军入伍,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武警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