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威海市某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姜某因涉嫌重大职务犯罪,被该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的成功查处得益于举报线索的归口管理和举报线索“数据库”的建立。
2013年9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收到该院监所处转来的一宗接谈笔录,载明一起绑架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反映其绑架的马某系威海市某区管委会主任姜某的情人,马某在2011年被包养后,姜某送给其大量款物。
举报中心收到这一线索后,立即与原有线索进行比对、评估,认为很有价值,经领导批准后,拟定了举报初核计划,展开了初核工作。
经初核查明,威海市某区管委会主任姜某,与营业员马某系情人关系。后姜某多次送给马某钱物,包括房产、轿车、现金、购物卡、贵重金银首饰等若干。调查显示,2011年至2013年两年左右的时间,姜某频繁往返于威海与济南之间与马某会面,也正是在这段期间,家庭条件较差、没有稳定工作的马某,个人名下的财产迅速积聚至500余万元,远远超出了其能力所及的范围。目前,姜某因涉嫌重大职务犯罪已被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受理、审查举报线索,答复、保护、奖励举报人,促进职务犯罪查办工作,保障反腐败工作顺利进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介绍,“姜某涉嫌重大职务犯罪一案之所以能够得到及时、有力查处,得益于举报线索的归口管理,以及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的举报线索‘数据库’。”
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有专人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线索的主要内容以及办理情况等逐项录入专用计算机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举报线索“数据库”。工作人员通过对数据进行补充、合并、分析和挖掘,发现举报线索之间的关联性,有效地提升了线索的使用价值,促进了成案率的提高。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近1万条,对686件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线索进行了初核,移送反贪、反渎部门立案264件,移送立案率上升明显,有力促进了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省检察院举报中心去年初核6件线索,其中2件成案,分别为大案和要案,1件查明举报内容不属实,为被举报人澄清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