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在作案时看到屋里有新鲜苹果,顺手拿来吃了两口,还把吃剩的苹果留在现场,警方据此破案。
2014年1月8日凌晨,经事先踩点,张丁伙同张六安(在逃)到南阳市一家鲜果店行窃。两人将鲜果店后窗玻璃敲掉以后,翻进店里将2000元现金和一台电视机盗走。在盗窃过程中,张丁看到店里的苹果很新鲜,忍不住拿起一个吃了几口,后顺手将没吃完的苹果遗留在现场。
接到报案后,民警随即展开侦查,在现场发现了半个剩苹果,疑为犯罪嫌疑人留下,于是对苹果进行了DNA鉴定,锁定嫌疑人张丁(有犯罪前科)。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批捕犯罪嫌疑人张丁。张丁到案后,对偷盗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