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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5-01-11 15:47: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优秀法学人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2015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优秀法学人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2015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课题

  (1)中国特色审判权运行体系研究;(2)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3)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4)完善民事审判权、执行权、检察权相互关系研究;(5)传媒与司法关系实证研究;(6)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7)法律适用方法研究;(8)涉互联网交易案件的法律适用;(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研究;(10)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研究;(11)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12)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二、招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已获得博士学位(以办理进站手续时为准)。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敬业爱岗。

  5.单位同意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并给予时间保障。

  6.能够严格按照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要求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必须能够按照博士后工作站的要求,能够准时完成所交办的各项研究任务。

  7.部分研究题目要求全职在站研究;其他课题根据要求,必须有一定的在站研究时间保障。

  三、申请时间

  2015年1月1日始至2015年3月15日止。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通过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申请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向博士后流动站提交网络申报信息,经初审合格后,需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交正式纸质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请人经初审合格后,需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提交以下纸面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1式4份。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1式4份。

  3.《专家推荐信》1式4份。(两位专家推荐,其中一位为申请人的博士期间的导师)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1式4份。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式4份。

  6.身份证复印件4份。

  7.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支部出具的政审材料1式4份。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给予博士后研究时间保障的书面材料。

  9.博士论文1份、学术成果代表作2项。

  10.北京同仁医院体检表(面试考核后提交)。

  六、面试考核

  在报名结束后,组织全体申请人员针对各自的申报题目进行面试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择优招录。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或相关政策请查询全国博管会(“中国博士后网”)有关规定,或联系设站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书面材料请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系方式联 系 人:缪树蕾 孙秀升

  电  话:010-64065527

  通信地址:(邮编100720)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邮  箱:postphd_law@cass.org.cn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李明

  电  话:010-67555912  67555918

  通信地址:(邮编100062)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邮  箱:limingpeking@163.com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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