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速上正常行驶,结果被“碰瓷”,不少车主被迫赔钱,车辆被损坏又吃哑巴亏,心里甭提多憋屈。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敲诈勒索案,将7人“碰瓷”团伙分别判处2年6个月至7个月有期徒刑。
河南的李先生驾驶着现代朗动轿车正常行驶在济菏高速孝里段,走着走着发现前面有辆同样的现代朗动轿车一直慢悠悠地开,就是不提速,李先生心想“怎么高速上开这么慢”,随后向右超车时,这时后面的一辆宝马加速跟过来,宝马车离李先生的车还有3米左右时,李先生突然听到自己的车尾有响声,宝马随即靠近李先生的车,要求他把车停下来。
等两车都停下,宝马车上马上下来三个说广东话的年轻人,称车子反光镜被刮坏了,要李先生赔偿30000元。这三个年轻人多次恐吓李先生,并不让他报警,无奈之下李先生将身上全部的现金20800元都赔给这三个年轻人,他们才肯罢休。待三个年轻人离开,李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随后抓获了这个专业“碰瓷”的7人团伙。
经法庭调查得知,在前面阻挡李先生,强迫他变道的朗动轿车就是这个团伙设下的陷阱,在李先生被迫变道的时候,后面跟随的宝马车就加速靠近,并用弹弓打中李先生轿车的尾部,制造发生事故的假象,以宝马车后视镜被撞坏为由,强行索要现金。
法庭调查同时发现,这个7人团伙在河南、山东等地交叉做案4起,总敲诈勒索金额6万余元。
法庭分别判处碰瓷团伙7人2年6个月至7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马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