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迅速恢复与繁荣发展,各类成果层出不穷。在20世纪80—90年代,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主要以定性评价为主。定性评价的思维基点是,与自然科学成果可以通过精确的计算加以推论、反复的科学实验加以验证、明确的数据指标加以测定相反,社会科学成果具有描述性、模糊性、主观性与不可测定性等特征,因此主要采用定性评价的方法进行评价。而定性评价主要就是专家与同行评价。无论是匿名通讯评审还是专家会议评审,都是根据同行专家自己的知识经验和主观分析能力,对社会科学成果进行定性评价。由于同行评议在评价过程中所受非议较大,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尤其是21世纪以来,为了适应国外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趋势,同时也使中国社会科学成果的评定尽可能体现客观性与公正性原则,减少人为与主观因素的影响,国内社会科学的成果评价开始趋向于借助科学计量分析指标进行评价与考核。常见的量化评价体系包括出版著作、发表论文、主持课题、获得奖励等内容,而评价的标准则是出版社的级别、论文发表的刊物档次,论文收录和转载情况,成果的被引用率与获奖情况,等等。目前,社会科学研究的量化评价方式虽然已成不可阻挡之势,但客观分析这种评价办法,依然存在一些缺陷。
一是量化评价中思维与现实的张力。与自然科学成果不同,社会科学成果往往因为学者的专业背景、社会阅历和思维角度不同,而呈现“片面的深刻”与“深刻的片面”的特征。因此,不能以简单的自然科学量化思维套用于社会科学评价。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进行量化评价,固然可以纠正以往单纯专家与内部评审考核的主观因素影响,但却也带来了另一种鼓励学术数量而不是学术质量的倾向。社会科学研究强调学术积累、注重学术传统、主张“板凳要坐十年冷”。因此,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实行量化评价,本意是追求学术成果的科学性,但如果操作不当或走向极端,反而会带来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学术浮躁症”,产生量化考核中思维与现实的张力。为了追求数量,为了快出成果,为了生存、晋升,一些社会科学工作者不得不追求数量,不得不放弃基础研究,转而追求可以速见成效的“短平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