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商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高虹涉嫌受贿案在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1月30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称,高虹在担任富裕县县长、县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捞取政治资本有意编造谣言营造声势,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选人用人、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法庭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高虹利用担任富裕县县长、县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先后为23个单位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承揽工程、干部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1209万余元,其中钱款共计人民币889万余元,用于购买房屋、车位、金条等个人消费。
庭审中,被告人高虹泪流满面,表示认罪认罚。她忏悔道:“站在这里我无地自容,我迷失了自己、丧失了信仰,我为自己曾经的贪心、贪念和贪婪后悔不已、羞愧难当。我辜负了党组织对我的期盼,对不起亲人为我的付出,我真诚认罪悔罪,永不翻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鹤岗市相关部门组织当地县(区)委书记、部分市直单位负责人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