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寨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因低保审核把关不严被给予党纪处分;索河路街道成皋社区原主任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身份证明材料为其母亲办理低保,骗取国家低保资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天通报的两起案例涉及的都是我们身边的村组干部。这些案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荥阳市“廉洁教育村村行”现场观摩活动在豫龙镇毛寨村举行,听完该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两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后,村组干部纷纷起身表态、谈感悟。(6月12日,大河网)
一些基层干部,如村官、社区干部,虽然职位低,但权力未必小,作用更是不可忽视。他们直接面对千家万户,直接担负政策“最后一公里”的落实、民生红利的普惠,对集体土地和资产等资源以及公共事务的运行,很有发言权和影响力。但常常因制度不健全和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容易滋生“微腐败”,更出现过“小官巨腐”的惊人案例。因其直接接触民生,群众更有切肤之痛。“微权力”虽小,但在老百姓身上就成了实权,能卡住群众的脖子、逮住他人的“七寸”。
实际上,腐败,不在于级别的高低,而在于权力的异化。一些处在基层的干部,如果管不住自己,动了贪念,小权力就会走样变形,成为个人谋私工具,败坏党风政风。反腐,就是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利用手里的“微权力”搞“微腐败”的,要一抓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寸步不让,让反腐正风给百姓带来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对老百姓而言,“身边的腐败”造成的伤害,感受最为直接和深刻。如何才能治理这类腐败现象,遏制微权力的“任性”?笔者认为要打好组合拳。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树立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构筑“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说,即加强“微权力”的监督和管理,尤其是把公开透明机制、群众监督机制这些管用的制度建立完善起来,着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腐败的制度环境。只有制度发力,才能让微权力心存敬畏、规范有序,真正让基层干部把“微权力”用来为群众服好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