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不敢接下这个案子?”2008年,我刚从刑检部门调回反贪局,局领导就点名找我“下战书”。
那时的我三十出头、年轻气盛,案件线索都没细看就一口答应下来。万万没想到,这起因退休老干部闲聊引出的“蚁贪”案,成为我二十多年从检生涯中最苦最累的一仗。
当年春节,某国企举办退休职工团拜会,老同事们席间闲聊,老陈无意间发现自己的退休金比同事少12元。
“我们工龄、学历、级别都一样,这少的究竟是什么?”较真的老陈来到武汉总公司咨询。在人力资源部的工资册上,赫然显示两人退休金一模一样。当时该公司退休人员工资均由总部造册、邮寄到各地,再由老同志们自行到邮局领取,这退休金缩水的问题很可能出在负责邮寄的工资科科长李某身上。虽然李某矢口否认,但公司仍将该情况反映至我们江汉区检察院反贪局。
面对比较明朗的线索,我却越想越心里发憷:该公司现有退休职工600余人,其中有多少和老陈遭遇类似?李某任职多年,这般微量截留的行为持续了多久?虽知“工程”浩大,但“军令状”已立,我只能迎难而上。
初步了解该公司退休金发放、医疗费报销等流程后,我带着初入行的助理小林将几百本涉案账册悉数带回,紧锣密鼓开始查账。几天查下来,我渐渐发现其中猫腻不少,李某不仅常年扣发退休金,还存在虚报冒领、操控报销比例“玩秤”(武汉话,指缺斤少两、弄虚作假)等行为。我一边分析证据,一边考虑到全部查实尚需时间,拖久恐生变,先找“板凳”要紧。
反贪干警口里的“板凳”,指的是先易后难,抢先固定住几笔能达到构罪标准的犯罪事实。我从报案人老陈及其同批退休人员入手,调取他们工资领取记录与发放账册比对,发现十几位老人的退休金都被不同程度“薅羊毛”,从几块到十几块不等,时间长达六年。仅此一项,便一举锁定了李某挪用公款3万余元的犯罪证据,足以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明确侦查方向后,便是漫长的取证之路。600余名退休职工都在长江沿线居住,要找他们核实退休金及医药费,又不能冒任何风险,留在我们面前的只有最笨、最难的一条路:挨家挨户找上门去!
为了节省时间,我在该公司纪委书记的陪同下,顺重庆而下取证,助理小林和法警另组一队,从上海出发。每到一城,白天,我对照花名册上的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逐一联系,登门调取退休金领取记录,逐一核实医药费报销情况,复印医药费报销单据、住院单证等凭据,再分门别类整理留存;晚上,通过电话指导没有侦查经验的小林制作询问笔录,叮嘱次日要做的工作及取证细节。就这样一步步往前、一份份累加,待两支“小分队”在武汉“会师”时,我和小林终于将600余名老员工近年的退休金领取情况查了个清清楚楚。
但是,由于有人离世等原因,医疗报销这一块并未完全查实。“那就对照报销手续到医院去查,尽可能寻找痕迹。”面对已经产生畏难情绪的小林,我一刻不敢停歇,又开始了第二轮补充调查,到医院调取病历、发票等一切能证实医疗行为确实发生的凭据,与集团账目比对,以辨真伪。
用尽法律赋予的全部侦查期限后,我们带着从各地搜集来的证据来到看守所,与李某一笔一笔“对账”:应发数多少、实发数多少,差额去了哪里……整整七天,从早到晚,逐人逐年对照。面对如此翔实细致的账目,李某的心理防线迅速瓦解,承认了自己的“蚁贪”行为。随着这份多达172页的对账笔录签字捺印,李某任职六年间涉嫌贪污9万余元、挪用公款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全部被锁定。
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前夕,我突然发现,退休金账目中六年实发总账加上李某涉案金额,与集团应发数之间相差8分钱。“为什么两边对不上?是统计方法错了,还是哪里马虎了?”师徒俩极力压抑着内心的困倦与推倒重来的焦躁,分头把各自整理的账目又复核了两遍,终于在一处角落发现了漏算的8分钱!
“办案就要严谨,证据就要精确到分毫。”我将数字一笔订正,该案侦查工作也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凭借分毫不差的证据,2009年5月8日,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四年。李某当庭服判,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