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为313名退休老人追回全部涉案的3000万元款项,该案的办理在依法追究犯罪的同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据悉,被告人赵某、谭某、许某作为股东共同经营花都区一养老院,2015年4月开始,为筹集经营资金,在未经相关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几人与王某、陈某等人合谋,先后雇用数十人为销售业务员,以派发传单、讲课等方式向老人们推销养老院的“养生卡”(即养老床位使用权),承诺老人购买后由经营方进行代管代租,每年支付投资的老人8%至15%的高收益,三年内返还本金,经办案机关审查认定,这属于较为典型的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至2017年2月案发时,该案共计变相吸收313名被害老人投资款,共计3121万元,已返还开卡金额141.4万元,未返还开卡金额2979.6万元。
案件自2017年6月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经过研判案情,认为该案还是存在追回款项的可能性,决定尽力帮助被骗老人挽回经济损失。一方面,检察官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动,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既充分有效行使侦查监督职能追诉漏犯,又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动员涉案人员赵某、谭某等人及其家属通过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筹集退款,争取依法获得从轻处罚。另一方面,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做好被害人的接访说理工作,向他们介绍案情最新进展情况,以及款项退还情况,给被害人最大安抚。
在检察机关依法督促下,截至2018年底,该案分两个阶段筹集到全部款项3000万元,并已全额退还给涉案老人。花都区法院考虑退赔情况,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该涉案被告人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