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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37万余元海域使用金

2019-03-22 14:58: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该院积极推动建成海洋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站,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在监管用海企业执行生态修复方案、保护珍稀海洋物种、追回涉海国有资产等领域深挖公益诉讼案源,打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三方联动的海域生态共治体系。深入研判与海域使用金征收相关的法规文件,确认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海域使用负有监督管理及海域使用金征收职责。检察机关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由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就案件事实进一步组织调查核实、法院依法居中调解、检察机关作为公益保护主体和法律监督机关全程监督的解决方案,并积极引导当事人根据个案情况进行协商,消除对立情绪,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日前,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该院积极推动建成海洋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站,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在监管用海企业执行生态修复方案、保护珍稀海洋物种、追回涉海国有资产等领域深挖公益诉讼案源,打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三方联动的海域生态共治体系。

  2018年4月,如东县检察院牵头成立海洋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站,建立了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5月,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某滩涂养殖公司自2010年6月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后,至今仅支付了1年的海域使用金,该用海企业及个人累计拖欠海域使用金20余万元,虽多次被催收,但仍未缴纳,另有8家用海企业及个人因各种原因存在类似情况。

  该院立即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运用调查取证等协作机制提前介入、指导取证,主动派员到行政审批中心调取涉案企业基本工商信息。深入研判与海域使用金征收相关的法规文件,确认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海域使用负有监督管理及海域使用金征收职责。2018年5月10日,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海域使用金征收职责,征收有关用海企业及个人拖欠的海域使用金。

  该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与检察机关共同会商案情,依法就9起相关涉海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由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就案件事实进一步组织调查核实、法院依法居中调解、检察机关作为公益保护主体和法律监督机关全程监督的解决方案,并积极引导当事人根据个案情况进行协商,消除对立情绪,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相关案件经调解顺利结案,37万余元的海域使用金终于被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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