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2月21日讯 “过了这么久,没想到还是让你们找到了。”面对突然登门的民警,“周勇春”(化名)非常震惊,束手就擒。
2014年底,“周勇春”来张家港务工。由于学历不高,又无一技之长,开始四处盗窃,大到笔记本电脑、电动车,小到大米、鸡蛋,他都偷过。被害人报案后,“周勇春”被抓获。鉴于其认罪态度好,公安机关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但在准备移送审查起诉时,嫌疑人不见了,公安机关对其予以网上追逃。
很快,周勇春在贵州省遵义市一派出所投案自首,但并非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周勇春”。周勇春说,自己根本没有到过张家港。经了解,周勇春在浙江省宁波市打工时曾丢失身份证,警方判断很可能是被本案犯罪嫌疑人捡到并冒用了其身份信息。那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谁?家住哪里?怎么才能找到他呢?
2018年6月,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中发现了本案。承办检察官查阅了案卷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也没有问题,只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无真实身份信息且在逃,导致刑事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检察官查阅案卷时,注意到了几个细节:警方在抓获“周勇春”后提取了其DNA信息,也有清晰的入所照片,还有被害人李某提供了“周勇春”的QQ号。检察官将上述线索移交给民警,建议对DNA信息、照片进行网上比对,并根据“周勇春”QQ空间里的照片和信息进行网上排查。
2018年10月,张家港市公安局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侦查,终于在张家港市妙桥某出租房找到了此案的嫌疑人“周勇春”,真名为杨晓强。杨晓强在2014年上半年捡到了周勇春遗失的身份证,便将这个证件留在身边备用。他来到张家港后,一直使用周勇春的身份证登记务工、租房,甚至谈女朋友,后来更是冒用对方的身份去犯罪。对自己在2015年间冒用周勇春身份多次盗窃的犯罪事实,杨晓强供认不讳。
2018年11月17日,张家港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杨晓强提起公诉。日前,张家港市法院对杨晓强判决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