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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有望康复

2018-09-29 15:25: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近日,来沪务工人员李某拿到司法救助金后向奉贤区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鲁网9月29日讯  “如果不是你们帮我申请了这笔司法救助金,我真的没有钱再去做手术取出胳膊里的钢板了。”近日,来沪务工人员李某拿到司法救助金后向奉贤区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2017年12月6日晚,李某像往常一样从厂里下班骑电瓶车回家,当她骑到奉贤区金汇镇航南公路泰青港桥西约50米处时,男子成某骑摩托车从李某右侧超车,李某紧急向左边让行,正在这时,成某强行拉拽抢走了李某随身背的背包。拉拽时直接导致李某摔倒在地。经鉴定,李某构成十级伤残。经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成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000元。

  李某与丈夫已分居十多年,其一人在奉贤区某工厂打工,抚养一儿一女,现在女儿刚刚从职高毕业在重庆打工,儿子还在读初中,李某的工资本就只够勉强维持生计。这次意外让她第一次住院做手术就花掉了3万多元,这些钱还是从亲戚处借的。马上要进行二次手术,医疗费让李某焦头烂额。

  成某一直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是并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李某在法庭审理时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因成某及其家属均无经济赔偿能力,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提起赔付伤残赔偿金的请求,李某申请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决定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成某与李某达成了协议:成某于今年6月底前赔偿李某身体受伤害后的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但是成某及其家属却迟迟拿不出钱。

  因此,李某于今年6月15日向奉贤区检察院提起了刑事申诉,并于7月1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于7月20日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区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李某的申诉理由不成立。8月20日,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王春燕向区法院执行法官询问该案强制执行情况,法官表示,截至目前,该案无财产可供执行。因而李某的经济损失未得到赔偿。

  李某因鉴定费、医药费等费用已经花掉3.8万余元,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后续医治费用。同时,由于左胳膊活动受限,做不了之前的工种,换到了比之前轻松、但工资比之前低的工种。面对李某的情况,王春燕向她介绍了司法救助项目,并帮助李某申请到了1.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使其能够顺利进行第二次手术。

  中秋节,李某的大女儿也从重庆请假来到上海,与弟弟一起照顾母亲,一家三口在上海团聚,一起过了个愉快的中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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