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17日讯 近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支持和监督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监督和推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意见》强调,要协同法院加强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现象的治理;规范和加强对虚假诉讼、虚假仲裁中执行问题的监督;重视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及时对执行案件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协助法院强化执行工作。
《意见》强调,要建立办理拒执案件的“绿色通道”,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拒执案件从快、从严提起公诉;加强与法院、公安等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尺度、证据标准;慎重运用不起诉裁量权,切实加强对拒执案件不起诉的指导和把关。要积极做好执行领域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对法院依法进行的执行活动,通过教育引导、合力规劝、释法说理,力促当事人在检察监督阶段息诉罢访;对无法执行又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帮助申请司法救助。
《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罪犯履行涉财产判决能力的核实力度,在开展谈心谈话、教育疏导中,加强对罪犯财产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通报法院予以执行;加强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将服刑人员履行财产判决的积极程度作为平时改造考核的重要依据,督促被执行罪犯及时履行义务。同时,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注重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高效便捷、合作共赢、共破难题的办案协作机制;办理和监督拒执案件过程中,强化线索移交,注重发现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贪污受贿等情况,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