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5日讯 近日,第十四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开幕。本届会议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治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政治文明与宪治研究中心、山东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院、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岛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郑州大学、苏州大学、南昌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以及《中国法学》编辑部、《法学论坛》编辑部、《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法律出版社等30余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术出版机构和实务部门的约5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为期一天半的会议。
本次会议以“国家机构”与“人”两个范畴为主题,以主旨发言、评议讨论的形式进行。会议分为三个单元,前两个单元围绕“国家机构”范畴进行讨论,第三单元围绕“人”的范畴进行讨论。
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周长军教授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致开幕辞。在致辞中,周长军书记对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的相关情况以及法学院搬迁之后的发展规划;韩大元教授介绍了会议由来和历届会议的召开情况,表示召开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意义重大,并对论坛20周年的召开进行了展望;张翔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宪治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对往届会议进行了回顾,表示未来要继续办好这一系列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