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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高层能否不羁押 听听代表委员怎么说

2018-06-25 17:56:00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日前,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组织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监督听证。

  日前,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组织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监督听证。

  “善心汇”是一个涉及全国的传销组织,马晓峰作为“善心汇”高层传销头目,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牡丹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在菏泽市看守所。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马晓峰的辩护人以其身患严重疾病(双侧股骨头坏死),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向该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传销头目可不可以变更羁押措施?群众能否理解?牡丹区检察院执检局希望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听取各方声音。6月8日上午,听证会在菏泽市看守所举行,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组成的合议团参与评议。

  听证会上,辩护人出示了马晓峰患有双侧股骨头坏死的病例诊断,看守所民警陈述了马晓峰关押期间表现情况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看护的情况,驻所医生介绍了马晓峰病情,随后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了原案基本案情及证据情况。合议团听取各方汇报后,在单独的会议室中进行了充分商讨并提出了专业性意见。

  “双侧股骨头坏死虽然病情严重,被告人暂时生活不能自理,但经过有效治疗半年左右就可以恢复生活自理能力。”

  “此案案情特殊、复杂,被告人是传销团伙的高级头目,建议检察机关谨慎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

  “根据马晓峰的犯罪事实,其法定刑将会在五年以上,且绝不可能适用缓刑,不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牡丹区检察院对合议团的意见进行了如实记录,根据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最终依法作出对马晓峰不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公开听证会做好了释法说理工作,消除了我的疑惑。我对此表示接受,没有异议。”马晓峰家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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