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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应具备 “听说读写”基本功

2018-06-08 18:08: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助理,除了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职业操守、扎实的业务知识,还必须具备“听说读写”四项基本功。

 

  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助理,除了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职业操守、扎实的业务知识,还必须具备“听说读写”四项基本功。

  “听”,是法官助理掌握工作情况的基本途径。法官助理要有效履行职责,必须掌握当事人的诉求和理由,法官的审理方法和路径,以及书记员的需求和支持。掌握这些情况,“听”是其他方式不可取代的途径。真正具备“听”的基本功应达到“三心”:一是热心倾听。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官以及书记员的所诉所说,都要热心倾听,这样可以帮助法官助理多一份对当事人困难与诉求的理解,多一份掌控全局的庭审能力,多一份对速录工作艰辛的体谅;二是细心静听。听中必须集中精力,冷静梳理,准确掌握叙说者的表达要义和内涵,从而采取精准的应对落实措施;三是耐心多听。要让叙说者把话讲完,特别是对当事人的诉说,要通过耐心多听使其感受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

  “说”,是法官助理沟通各方关系的重要纽带。法官助理工作中接触的人多事杂,良好的语言沟通技巧能够在工作中达到事半功倍效果。与法官良好的语言沟通,有助于了解审判工作的思路和各种审判方法,促进案件有效审理;与书记员良好的语言沟通,有助于明确快、准、实、细的重要意义,促进程序规范化;与当事人良好的语言沟通,有助于帮助他们理解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提升对案件审理的满意度。良好的语言沟通必须建立在“三有”的基础之上:要有换位思考的态度。切忌以自我为中心表达意见,设身处地地多为对方着想;要有言之有物的内涵。所说内容条理清晰,意见切实可行,促使交流方乐意接受;要有风格独特的技巧。

  “读”,是法官助理积累知识经验的坚实平台。面对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不同的裁判见解、观点,如何能在熟谙法理的基础上断得“平之如水”,如何能在纷繁复杂的事实与法律中保持理性平和?对此,作为法官助理,既靠学校的教授、老同志的传帮带和实践中的历练,还需要在阅古知今中理解和体味,通过读书砥砺心智、增长知识和经验。唯有用心去阅读沉淀于书中的智慧,才有可能冷静处之,从而坚守客观公正;唯有用心去品味蕴含于书中的哲学,才有可能不失偏颇,从而理性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唯有不断更新理念、拓展知识,才有可能在断案时驾轻就熟的运用“利器”。同样,唯有用心去解读当事人真实意图,才有可能抽丝剥茧地逐层打开他们的心结,从而实现案结事了。

  “写”,是法官助理综合素质能力的集中体现。作为法官助理,“写”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基本功,主要体现在裁判文书的写作上。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仅是对案件最终裁判结果的书面阐释,更是法官助理职业素养的另类诠释。这就要求法官助理要学会用平实而又准确、规范而又有个性的语言写作裁判文书,要用当事人最容易理解的语言、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将裁判文书背后的道理讲出来。同时,法官助理“写”的能力还体现在调研和总结上。法官助理要主动总结适合自己的工作方式,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方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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